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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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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省稳定粮食生产行动方案》解读
发布日期:2020-06-04 作者: 来源:甘肃农业信息网

2020年3月11日,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2020年全省稳定粮食生产行动方案》,现将有关文件出台背景和政策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我省是一个粮食自求平衡省,粮食始终是关系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多年来,历届省委、省政府对粮食安全高度重视,经过全省上下的艰苦努力,到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长期困扰我省的粮食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步入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新阶段。全省粮食生产获得“十六连丰”,先后跨越了900万吨、1000万吨、1100万吨三个台阶。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大幅提升,粮食单产水平显著提高,人均占有粮食水平稳步增加,连续8年保持在1100万吨以上。

2014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2014〕69号),我省先后出台了《甘肃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5〕39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177号)。省委连续下发指导“三农”工作的1号文件,省政府从2013年开始每年下发《全省稳定粮食生产行动方案》,都明确提出巩固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稳定发展粮食生产。

二、年度稳定粮食生产任务目标的确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和农民种粮积极性,全力保障粮食安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定粮食生产的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2020年省委1号文件《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与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把粮食安全始终作为头等大事,坚持稳字当头,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和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确保全省粮食生产面积稳定在4000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100万吨以上。省政府办公厅及时印发了《2020年稳定粮食生产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主体责任,细化年度任务目标,强化工作重点,确保全省粮食生产稳定。

三、客观分析当前全省粮食生产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省粮食生产仅仅实现了较低水平的自求平衡,而且还是紧平衡,随着人口的增长、畜牧业的发展,粮食需求呈刚性增长态势,资源环境约束将更加趋紧,保障粮食有效供给任务艰巨。加之城镇化率的提高,保持供需平衡的压力仍然较大,粮食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一是粮食生产基础比较薄弱。高产稳产基本粮田少,中低产田面积占70%,耕地中有效灌溉面积1600多万亩,仅占总耕地面积的30%,粮食生产在高基数上持续增产难度大。

二是粮食生产水平较低。全省粮食人均占有量430公斤,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5公斤,粮食单产300公斤左右,比全国平均水平低87公斤,排全国第27位。由于生产区域类型复杂,农业科技推广能力弱,技术推广难度大。结构性矛盾突出,所产玉米、马铃薯(折粮)、啤酒大麦每年向省外调出,小麦、大米产不足需。

三是农民种粮比较效益低,生产成本增加,粮食面积连年下降,稳定粮食面积难度较大。全省粮食播种面积已由2013年4288.3万亩下降到2019年的3871.7万亩,年均下降近70万亩。

四是受自然条件限制,粮食生产规模化程度低,标准化生产水平低、粮食精深加工转化滞后,加工企业规模小,产品档次低,商品率低,市场竞争力较弱,加工转化能力弱,产业化发展水平低,难以带动全省粮食生产的发展。

四、重点工作任务解读

一是通过细化实化重点工作,统筹全省全年粮食生产工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及胡春华副总理在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省委书记林铎、省政府唐仁健省长、省委孙伟副书记、省政府常正国副省长批示精神,我省及时出台了《方案》,对落实粮食生产政策、稳定粮食生产目标任务、高标准农田建设、旱作农业任务落实、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绿色发展方向、农业防灾减灾等方面作出全面安排部署,确保全省粮食安全。

二是通过分解目标任务,压实地方政府重农抓粮主体责任。《方案》明确了年度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将年度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到相关市州人民政府,进一步靠实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主体责任。各地要把粮食放在经济工作的首要位置,时刻不放松粮食生产,始终做到粮食安全的警钟长鸣。进一步完善我省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坚定保持粮食稳定发展的目标不动摇,坚定抓工作落实的劲头不放松。进一步强化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对耕地保护建设、财政对粮食生产和流通的扶持、粮食储备和市场调控等工作情况进行重点考核。

三是通过多渠道共同发力,强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政策支持。方案要求省直相关部门和单位紧盯任务目标,强化协作、同向发力,全面保障年度任务落实。目前,省上已相继出台了一揽子扶持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银保监局、省林草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印发了《甘肃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厅、省公安厅印发了《关于确保“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供销联社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资储备调运和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农业农村部门及时印发了《关于下达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种植业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稳定粮食生产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做好2020年春耕备耕机械化生产工作的通知》《2020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等。

三是通过强化行政推动,稳步推进撂荒地复耕复垦工作。针对2020年底全面完成全省7.4万公顷永久基本农田撂荒问题整改,市、县人民政府要结合审计反馈结果及实际情况,在抓好开展春耕生产的同时,对照分解任务,实行专人专班,制定专门的整改方案,仔细梳理摸排撂荒原因、规模,提前谋划落实,细化政策措施,确保撂荒地复垦复耕任务全面落实。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实行差异化补贴方式,对继续撂荒的耕地一概不予补贴,并按照有关规定对长期撂荒的土地妥善进行处置。重点是通过改善撂荒耕地基础条件,对因生产力下降,缺水等原因撂荒的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符合条件的能够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要纳入项目建设改造提升,切实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通过建设田间机械耕作道路,变小块梯田为适合机械作业的大块梯田。其次,通过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积极发展马铃薯、小杂粮、优质饲草和绿肥等抗旱性较强的低耗水作物。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合作社提升带动工程,提升合作社土地流转和代耕代种能力,提高撂荒地利用水平。

四是通过提升技术指导服务,强化科技对粮食生产的支撑。农业技术推广单位和相关的科研院校要结合实际,全面做好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强化农业科技对粮食生产的支撑作用。当前,有关技术推广单位已经制定印发了《2020年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与专业化统防统治融合示范方案和苹果蠹蛾疫情防控方案》《2020年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实施方案》《2020年小麦条锈病和草地贪夜蛾监测防控方案》《2020年全省春播作物春小麦、玉米、马铃薯品种布局意见》《2020年全省农技推广工作指导意见》《冬小麦春季田间管理技术指导方案》《冬油菜田间管理技术指导方案》《饲用玉米生产技术指导方案》和《顶凌覆膜技术指导方案》,围绕主要作物和目标任务,从农业防灾减灾、农业主推技术、重点项目资金和技术指导服务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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