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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提高我州农牧业行政综合执法能力的对策建议
    发言人帐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20-03-19
    联系人姓名 李*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一)加强县级农牧业执法机构建设。农牧业综合执法属行政执法范畴,农牧业综合执法机构具体承担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职责,是法定职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规定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的要求,县级农牧业综合执法机构建立以后,应进一步加大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力度,解决不会执法、无法执法的问题。 (二)加大农牧业执法力度。以“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抓手,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拓展执法的广度和深度,加大对农资、农畜产品市场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农畜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农畜产品包装标识、农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等执法监管,打击冒用农畜产品标志的行为。 (三)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加强对全州农牧业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执法技能的培训,提高农牧业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采取州县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等形式加强工作指导,提高全州农牧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高效廉洁的专职执法队伍。按照每年一定名额、逐年轮训的办法,对农牧业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四)强化执法监督工作。在制度层面上,要健全完善立案审批、案件审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在程序层面上,每年开展一次“案卷评查活动”,及时纠正不符合程序的执法行为;在行为规范上,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完善农牧业行政执法监督评议办法,做到赏罚分明。 (五)加大农牧业执法投入。加大资金投入,配备执法必要的交通工具、调查取证设备等执法装备,改善执法手段。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专项执法经费,为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保障。希望国家和省上多给予扶持,提高农牧业执法的物质装备水平,增强综合执法能力。
    回复单位 甘南州农业农村局
    回复时间 2020-03-19
    回复内容 您的建议非常,我们会开会讨论,谢谢您的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