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五类”情形合作社具体标准及规范措施由哪些? |
发言人帐号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21-02-22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五类”情形合作社具体标准及规范措施有哪些? |
回复单位 | 甘南州农业农村局 |
回复时间 | 2021-02-22 |
回复内容 |
1.“运营规范”的合作社 标准:有经营能力较强的领办人、有能够致富的主导产业、财务管理规范(有专业财务人员或有资质的财务代记账机构外包,有完善的会计凭证、会计账户、账簿、会计记账程序和结账程序及会计报表,有按经营业务循环特点分类的会计处理程序)、有稳定的销售渠道、带动农户的能力强,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各项管理制度健全、“三会”运营机制完善。 规范措施:继续加强服务指导,进一步规范提升,争取创建为省、州级示范社。 2.“运营较规范”的合作社 标准:有经营能力较强的领办人、有主导产业、能够为社员和农户特别是贫困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成员花名册等各类档案资料完整,各项管理制度基本建立,财务管理规范,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但“三会”运营机制未健全。 规范措施:强化对合作社领办人的培训,提升其经营管理能力;帮助指导建立标准化、规模化连片种养基地,加强产销对接,建立稳定的销售渠道;建立成员账户,完善利益分配、“三会”运营等机制。争取提升转化为“运营规范的”合作社。 3.“运营一般”的合作社 标准:领办人经营能力较弱、主导产业培育不到位、带动作用不强、生产经营场所简陋,有成员花名册等各类档案资料,能够为社员或周边未入社农户在产前、产中、产后、提供一定的服务,但各项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三会”运营机制不健全。 规范措施:培训提升合作社领办人的经营管理能力;帮助指导合作社选好主导产业,建立生产基地;吸纳更多农户入社,增加收入,增强带贫脱贫能力;建立成员账户,规范财务管理,健全“三会”等各项机制;逐步拓展销售渠道,促进产品销售。争取提升转化为“运营规范的”或“运营较规范的”合作社。 4.“未运营”的合作社 标准: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任何生产经营活动,或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行2年以上的;与合作社法人无法取得联系、经营场所长期关闭的;不能提供财务账册或账册中无法体现经营状况的。 规范措施:对有发展意愿和经营条件的采取服务支持,指导建立基本的管理制度,启动运营一批,争取提升转化为“运营较规范的”或“运营一般的”合作社;对确无发展条件的予以吊销或引导其自愿注销;对2018年贫困村全覆盖项目中新建但至今仍未正常运营的合作社,采取有效办法和措施,指导帮助其尽快生产运营。 5.“注销吊销”的合作社 标准: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涉嫌骗取套取国家项目资金和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规范措施:依法查处并取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