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自治州2024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发放政策
补贴名称: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
政策依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农〔2021〕82号)、《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甘肃省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甘财农〔2022〕4号)、《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甘财农〔2022〕72号)和《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调整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标准>的通知》(甘财农〔2022〕43号)
补贴对象:持有草原使用权证、草原承包经营证或者签订草原承包经营合同,履行禁牧要求,且经县人民政府审核确认纳入草原补奖政策实施范围的农牧民。
补贴范围:合作市、夏河县、临潭县、卓尼县、舟曲县、迭部县、碌曲县、玛曲县。
补贴标准:禁牧补助标准28.22元/亩,草畜平衡奖励标准3.35元/亩。
资金发放流程:按照村镇核实造册、村镇公示(不少于7天)、部门汇总审核、财政兑付资金的程序,通过“一卡通”方式及时足额发放。
办理时限:按年度发放。
咨询电话:0941-8226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