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省直有关部门人事处(职改办),厅属各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全省农业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依据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316号)要求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甘肃省基层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73号)《甘肃省农业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74号)规定,严格、细致地做好审核推荐和业绩材料报送工作。
二、申报方式和程序
全省职称申报、审核、评审工作均使用“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www.gszcxt.cn,可通过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职称评审”窗口登陆,以下简称系统)。申报人申报、用人单位及各有关部门审核的具体操作程序,请按省职改办《关于“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甘职改办〔2018〕23号)要求进行。
三、时间安排
2021年度全省农业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开始,9月30日前完成个人申报工作,10月15日前完成用人单位、市州审核推荐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省上审核工作,11月底前完成评审工作。
个人申报务必于9月30日24:00前完成,过时系统申报通道将自行关闭。各市州、各单位对网上申报材料初审后于10月15日前提交,书面提交材料于10月20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1502室,逾期不报视为放弃,不再受理。
四、申报材料
(一)系统提交材料
申报人员要认真阅读《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书》,按要求填报信息,并扫描上传真实、完整、清晰的电子版证明材料及个人2寸彩色照片(材料类型为PDF、JPG或JPEG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
1.诚信承诺材料。根据甘肃省职称评定的有关要求,申报人及其单位审核人均要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2),经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后,上传到“相关证明材料”栏目。
2.品德考核和廉洁意见材料。品德考核和廉洁意见一般由单位党组织负责,以定性评价为主,尽量实现量化考核。主要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特别要加强政治素质考察。考核测评、民意调查须经本单位大多数人同意推荐。相关材料上传到“相关证明材料”栏目。
3.年度考核材料。申报人员须如实上传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如将年度考核优秀作为业绩条件,须将“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资料上传到“其它业绩审查”栏目。
4.学历(学位)材料。申报人有多个学历(学位)的,须全部上传相应材料。2002年后取得的学历,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免费申请),并在“学信网验证码”栏目中填入12位数的验证码(验证有效期要在2021年12月底前有效);2001年及之前取得的学历,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免费申请)。
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党校、军队学历等其他学历的,须提供学籍卡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2008年之前的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籍卡;2008年以后的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网上毕业证书查询结果。
5.专业技术资格和聘任材料。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提供现任职称证书、资格文件、聘任文件、事业单位聘用结果审核备案花名册和工资档案表,正常晋升人员还须上传空岗位证明材料;企业申报人员须提供现任职称证书。申报高级农经师职称的,须提供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经济师考试成绩,上传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栏目。
现任职称证书是转系列后取得的,还需上传原系列职称证书和资格文件。
6.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申报时,对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先选择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类别,再填写相应的内容,并上传佐证材料。
7.继续教育材料。须提供近五年的继续教育材料。上传到“相关证明材料”栏目。
8.帮扶基层经历材料。申报全省有效高级职称人才的帮扶基层经历由现用人单位审核佐证材料和出具意见,并在单位内部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相关材料上传到“相关证明材料”栏目。
9.论文论著和智库成果材料。论文要分项上传刊物的封面、主办单位页、目录页、正文等,外文须上传中文译文。论著要分项上传封面、版权页、目录(摘录)页、编委会名单页、标有著作字数页。智库成果要上传本人成果、领导批示或采用情况材料。
10.课题(项目)材料。申报人员须提供包括立项、结题(验收、鉴定)等一套完整的原件资料。上传材料含立项和结题(验收、鉴定)材料的封面、个人排名页、立项和结题(验收、鉴定)单位盖章页。
11.奖励和荣誉材料。奖励认定按照省职改办《关于当前深化职称改革工作中几个具体事项的通知》(甘职改办〔2018〕24号)执行。
12.专利材料。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品种登记等材料上传到“专利审查”栏目,并按要求提供转化证明材料。
13.其他业绩材料。对照条件标准需上传的其他业绩(技术标准、项目成果报告等)佐证材料,逐条排序上传。
14.专家推荐证明材料。破格申报评审全省有效高级职称需由2名以上同行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并填写《全省农业系列高级职称破格申报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3),经推荐专家签名后,扫描原件上传到“相关证明材料”栏目。
15.公示结果证明材料。用人单位须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申报材料和推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情况和公示结果证明上传到“相关证明材料”栏目。
(二)书面提交材料
各市州人社局、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省直有关部门人事处(职改办),厅属事业单位正式推荐报告1份(内容包括人社部门核定的岗位指标、初审意见、品德考核情况、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民主推荐情况以及公示结果),2021年度申报全省农业系列职称人员情况汇总表一式2份(附件4)。
五、答辩准备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按相关规定参加答辩。每名答辩人员提交5份答辩材料,封面注明“×××同志答辩材料”。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请相关人员及时关注甘肃农业信息网。
六、注意事项
(一)评审类型和专业名称要填写正确。正常评审和破格评审要标注清楚;申报基层有效正高级职称时,农艺、畜牧、兽医、农经专业均填写“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
(二)职称申报系统增加“全省县以下基层有效”申报通道,申报“省、市属艰苦单位有效”职称人员,也从“全省县以下基层有效”申报通道申报,在申报时注意从下拉菜单选择。
(三)高级农经师采用考评结合方式,申报评审高级农经师职称时,须先取得国家统一考试合格证。
(四)论文需进行查重率检索验证。被“中国知网”收录的论文,须将检索到的网页地址(显示本人论文详细内容的页面网址)复制到系统“检验验证地址”栏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告单;未被“中国知网”收录的论文,由用人单位统一联系“中国知网”工作人员进行查重,并出具查重报告(加盖用人单位印章)。2021年度职称评审论文查重率要求为:核心期刊论文不超过15%,省级期刊论文不超过25%。
七、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请及时向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传达,抓紧做好符合条件人员的推荐、评审材料的审核与公示工作,及时上报评审材料,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二)申报人员要对照条件标准认真、准确、完整填写《2021年度申报全省农业系列职称人员情况汇总表》(只填写符合条件业绩),经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逐级报送。
(三)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遵守审核纪律。各单位对不符合评审条件标准人员,要坚决退回,并做好政策解释说服工作。
联 系 人:彭巨师 丁宏斌
联系电话:0931—8179150
附件:附件1甘人社通〔2021〕316号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2 诚信承诺书
附件3 全省农业系列高级职称破格申报评审专家推荐表
附件4 2021年度申报全省农业系列职称人员情况汇总表(模板)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