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方案》围绕解决老年助餐服务的实际困难,明确相应政策措施,力求有针对性、可操作、见实效。
一是着力增强老年助餐服务可及性。明确把助餐服务覆盖到有需求的老年人为目的,按照城市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一刻钟便民服务圈优化布局,统筹利用现有资源与按需适度新建相结合,推动完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支持在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拓展老年助餐服务功能;鼓励引导餐饮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主体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参与;支持通过设置集中配送点等方式,为餐食配送提供便利。
二是着力增强老年助餐服务普惠性。明确坚持有偿服务,不是免费的,各地可根据老年人不同情况分类施策,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对享受助餐服务的老年人给予差异化补贴。加大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助餐服务力度,鼓励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对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优惠服务;同时,引导利用市场化手段满足其他老年群体多样化、个性化助餐需求,通过给予供给主体支持优惠政策等方式,降低助餐成本,推动服务普惠。
三是着力增强老年助餐服务的安全可靠性。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老年助餐服务规范,保证餐食营养健康和供应连续稳定,完善智能便捷服务手段,培育优质服务品牌;同时,要强化质量安全监管,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压实经营主体责任,抓好食品安全和服务场所的生产安全,加强服务中的人身安全、消防安全管理,防范各类安全风险,让老年人既吃得好、也吃得放心。
四是着力增强老年助餐服务可持续性。文件当中提出“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集体添一点、社会捐一点”,建立多元筹资、多方支持和风险分担机制;同时,鼓励各地从设施场地、财政投入、税费减免、人力资源等方面完善相关的优惠扶持政策,保证供给主体适度的盈利能力,解决实践当中存在的老年助餐需求不稳定、持续运营难等方面的问题,要切实防止“一哄而起”又“一哄而散”,确保助餐服务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