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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农业农村局顺利完成全州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设评审工作
发布日期:2019-08-16 作者: 来源:州农业农村局

    7至8月份,州农业农村局按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省厅分解下达的建设任务和要求,结合县市实际,州农业农村局分县市组织召开全州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评审会议。通过精心筹备组织,专家认真评审,县市和项目设计单位积极配合,顺利完成了今年全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评审工作,为顺利推进全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开工建设奠定了基础。

州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新平到会指导,并就机构改革后农业农村部门第一次牵头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县市在封冻前必须完成85%的建设任务,并把握好以下政策要求:一是“三个优先”,即优先在“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安排干部群众积极性高、地方投入能力强的地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支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和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二是“两个禁止”,即禁止2011年及以后相关部门立项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地块,在规定使用年限内列入建设范围;禁止在地面坡度大于25度的区域、土壤污染严重的区域、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退耕还林还草区等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违规建设“大棚房”。三是“一个允许”,即允许对2010年(含)以前立项的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区进行提质更新,按照“填平补齐、避免重复建设”的原则确定项目建设内容,直接建成高标准农田。

州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西智全程参加会议,听取专家反馈意见,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相关行业专家严格按照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编制通则要求,结合各自专业分工,认真、细致地审核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科学、合理的评审意见和建议,为项目能够立项和下一步顺利实施夯实基础。

本次评审采取县市初审、州级复审和评审意见修改后再审等步骤,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出具独立评审意见,经七位专家分别提出审核意见,再由评审组组长集中讨论,形成评审意见。项目设计单位按照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逐项进行修改,修改完善后,项目主管部门和评审专家对初设方案再次进行复审。根据专家和项目主管部门复审意见,州农业农村局出具复审意见,并在主流媒体进行公示。

本次共评审6县市项目9个,涉及项目资金733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131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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