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0年度全省
农业系列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省直有关厅局人事处(职改办),厅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安排,经研究,拟定于今年12月底前组织完成2020年度全省农业系列基层高级职称和2020年度全省农业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基层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481号)和《关于印发<甘肃省农业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330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申报材料
(一)报送形式
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人员登录“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gszcxt.cn”,使用360浏览器填报上传。
(二)书面提交材料
各市州人社局、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省直有关厅局人事处(职改办),厅属事业单位正式推荐报告1份,内容包括人社部门核定的岗位指标、初审意见、品德考核情况、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综合推荐情况以及公示结果。
三、报送时间
个人申报务必于2020年9月30日24:00前完成,过时系统申报通道将自行关闭。各市州、各单位对网上申报材料初审后于10月15日前上报,书面提交材料于10月20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1502室,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四、答辩准备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按相关规定参加答辩。每名答辩人员提交5份答辩材料,封面注明“×××同志答辩材料”。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请相关人员及时关注甘肃农业信息网。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员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时间算到2020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终算时间均为2020年9月30日。
(二)编内人员须经本单位在空岗数额内推荐,编外聘用人员与编内人员享受同等职称申报的待遇。
(三)县以下基层高级职称单独评审把握好两点。一是为落实省委甘办发〔2019〕55号文件规定,今年将“乡村教师”倾斜政策,扩大到所有乡村专业技术人才。但是,今年不再安排专门评审,和全省评审工作同步推进,各评委会工作机构在印发职称资格文件中要注明“乡村不受指标限制人员”字样。二是切实按甘人社明电〔2019〕90号文件要求向基层“三长两突出”(基层工作时间长、任职时间长、任一级岗位时间长和任现职前业绩突出、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人员倾斜,特别要注重向临近退休人员倾斜。
(四)关于专家举荐业绩的把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不按具备一条业绩对待:
1.申请人、举荐专家双方或有一方不诚信的,或双方或有一方不知道举荐政策要求的。
2.针对已定性成果举荐的。如科技奖项、发表的论文、纳入计划或已结题验收的课题、项目等。
3.未产生效益的。即未产生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或虽产生效益,但未达到相应层级职称应具有水平的。
4.未按规定程序举荐或用人单位不认可的。
5.获“小范围”高级职称者举荐的。
6.举荐专家不了解申请人的业绩成果、能力、品德等情况的。
职称申报人填写这条业绩的,各级审核部门都要按以上要求倒查核实,不符合要求的,劝本人撤回该条填报业绩。
(五)省人社厅统一购买了“中国知网”的论文查重服务,供各单位、个人在职称工作中免费使用。未被“中国知网”收录的论文,由用人单位联系“中国知网”工作人员(联系人:詹浪,联系电话:18310277805)查重,符合查重率要求的查重报告单,经用人单位审核无误后,加盖本单位公章上传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
(六)职称申报系统增加“全省县以下基层有效”申报通道,申报“省、市属艰苦单位有效”职称人员,也从“全省县以下基层有效”申报通道申报,在申报时注意从下拉菜单选择。
(七)申报人按照上传材料类型分类上传至系统指定位置,避免重复上传材料(如在“其他业绩材料”栏目重复上传项目、奖项等材料),在业绩描述栏标明符合条件情况。因申报人个人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未放置指定位置、错过申报时间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六、相关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请及时向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传达,抓紧做好符合条件人员的推荐、评审材料的审核与公示工作,及时上报评审材料,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二)申报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业务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核的申报推荐办法。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要按照资格条件和申报要求对申报人所填信息及上传佐证材料逐项审查,对申报人员的品德、能力、业绩考核评估,严把推荐关,确保所填内容真实准确,及时完成网上审核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注明存在问题及时退回。凡不符合程序,材料不全,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或举报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联系人:郑小妍 丁宏斌
联系电话:0931—8179150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