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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农业科普 服务乡村振兴
发布日期:2020-09-08 作者: 来源:

我国农业科技进步对于农业发展的贡献率逐年提高,由2000年的34.51%上升到2019年的59.2%,已成为国内农业持续发展的主要推动因素。科技的发展既需要科技工作者的辛勤付出,也需要广大公众的理解、接受和应用,连接两者之间的桥梁则是农业科普工作,尤其是在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的关键时期。

“比较我国科技创新的小步快跑,我国科学普及工作进展缓慢,存在部门间协调机制不足、投入不够、科普平台功能拓展不足和成熟产品较少、传播的形式与大众需要存在距离等问题。”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研究员王静说。

而农业科普在农业生产方式、农产品安全营养健康、农业功能等方面,面向城市居民的科学普及不到位,导致城市居民一遇到农药兽药残留问题,就以毒韭菜、毒大蒜等以偏概全,视之如洪水猛兽,难以满足他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高品质农产品的需求;在农业种养殖技术方面,对农业生产者最后一公里的科学普及也不到位,导致他们不了解先进的农业技术,生产方式落后,难以满足市场需求,影响了农业高质量发展。其实,这也是农业的供给侧改革的问题,如何破局?农业科普工作可以在出入口起到很大作用。为此,针对新时期做好农业科普工作,王静委员建议:

一是形成多部门参与的农业大科普格局。发挥政府协调的积极作用,以科协为主导,多部门联合,社会团体广泛参与,统筹协调农业科研机构、科技工作者、企业等上下游单位,共同助力农业科普功能的实现,推进我国农业科普事业发展。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大农业科普思路,前沿的科技科普到农田,生产的保证措施也要反映到餐桌,这样农业科普不再是一条单行线,而是一个闭合互宜的良性循环。

二是不断拓宽科普渠道。鼓励各地建立农业博物馆、展览馆、展示园等,保留农业记忆,留存耕作基因,宣传农业成果,使之成为农业科普的桥头堡,使农业科学知识寓教于乐,寓教于行。采取生产示范、集中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把先进科技传播给农民,组织市民参观农场田园、农产品加工场地,使种植过程可看,农产品可摘,增强公众对农业科技的感性认识。结合当前“互联网+”、移动媒体、碎片化阅读,在建立实体平台的同时,建立虚拟平台,开展农业科普工作,打破实体平台、传统媒体平台与融媒体平台的壁垒,形成有机整体。

三是不断创新科普产品。充分利用大数据,针对农业科普的对象进行精准分类,分析调查各类人群在不同科普方面的具体需求和偏好,了解公众关心的农业科普方面的热点事件,及时制定科普服务方案,有效调动相关的科普资源,使科普服务内容符合公众的真正需要,达到科普内容精确定位,受众人群满足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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