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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实财力保障——我省全力以赴做好脱贫攻坚资金保障工作综述
发布日期:2020-11-09 作者: 来源:

在脱贫攻坚进程中,无论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还是推进富民产业发展,都始终离不开财力的支持。

为此,我省专门成立了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资金保障专责工作组,由省财政厅牵头,省民委、省发改委、省金融局、省农垦集团、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6家单位共同组成。

资金保障专责工作组成立以来,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工作专班,建立日常协调调度机制,紧密协作、同频共振,千方百计筹措扶贫资金,持续加大投入,精准统筹使用,强化监督管理,为全省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果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突出脱贫攻坚重点

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2016至2020年,全省累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36.8亿元,其中中央下达资金439亿元,年均增长17.2%。

“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减税降费以及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下,省级财政异常困难、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合理统筹地方财力,坚持勤俭节约、节用裕民、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除了保障工资发放、正常运转和基本民生支出外,以‘砸锅卖铁’的勇气,最大限度压减一般性支出,调整优化结构,全力以赴保证脱贫攻坚投入。”省财政厅负责人介绍,“十三五”以来,省级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30.8亿元、年均增长46.6%,占中央到省资金的52.6%;督促市县两级落实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167亿元,年均增长21.4%。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从2015年的3.4%增长到2020年的13%,“十三五”期间,省市县投入与中央下达我省资金的比例基本达到1∶1,投入力度在全国排前列,特别是2020年省市县投入超过中央下达我省资金。

与此同时,我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导向作用,累计安排财政贴息81亿元,撬动金融机构信贷资金640多亿元,为符合条件、有发展生产意愿的贫困户办理扶贫小额贷款,有效放大了金融资本对扶贫领域的投入,激发了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的内生动力。

我省金融机构也不断加大扶贫再贷款等央行低成本资金投放力度,2016年以来,累计投放扶贫再贷款455.5亿元。同时,围绕甘肃“牛羊菜果薯药”六大特色富民产业,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创设了特色产业贷款,2017年以来累计投放产业贷1220亿元,其中今年1月至9月投放310.6亿元。

在财力保障方面,我省突出攻坚重点,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支持力度。2018年至2020年,安排“两州一县”和其他18个省定深度贫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97.5亿元,年均增长19.2%,占全省的65.3%。

特别是今年以来,我省加大对8个未摘帽贫困县的财力支持力度,下达8个县可用于脱贫攻坚的各类资金共计132.1亿元。督促8个未摘帽贫困县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6亿元,较上年增长7%。

推进涉农资金整合,精准统筹使用扶贫资金

为解决贫困县涉农资金“小”“散”“乱”问题,真正把有限的资金用在脱贫攻坚的短板弱项上,近年来,我省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精准使用扶贫资金,“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集中财力支持脱贫攻坚。

我省对省级13个部门管理的中央20项、省级14项涉农资金一律切块下达,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由县级政府依据脱贫攻坚规划,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自主安排使用。资金保障专责工作组严格落实国家和省里相关政策规定,督促省级相关部门分配给贫困县的资金增幅不得低于该项资金全省平均增幅,资金不得“戴帽”下达、不得指定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不得考核贫困县约束性任务完成情况,彻底为贫困县资金整合松绑,确保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急需的项目上,提高整合资金的使用效益。2016年至2020年,全省累计整合使用涉农资金918.9亿元,整合率73.8%。

同时,为进一步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和规范性,资金保障专责工作组提请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加大扶贫资金投入 保攻坚补短板强监管的意见》,要求贫困县按照“缺什么补什么、什么问题突出解决什么问题、什么薄弱强化什么”的原则,全面厘清脱贫攻坚三年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编制资金匹配方案,统筹使用财政专项扶贫、涉农整合、行业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一般政府债券、土地跨省域调剂收入等资金,将各类资金精准匹配到对应的脱贫任务和具体项目,防止出现资金结构性缺口。2020年截至目前,75个贫困县统筹安排可用于脱贫攻坚的资金398.8亿元。

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资金保障专责工作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一方面抓疫情防控,及时筹措安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41.3亿元,认真贯彻落实财政支持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另一方面联合省扶贫办及时下发通知,调整和优化资金使用,重点向产业项目倾斜,强化就业支持,确保抗击疫情和脱贫攻坚两不误、双胜利。

“从各地反映情况看,我省脱贫攻坚资金有保障,不会因为资金不足问题影响脱贫攻坚任务完成。”省财政厅负责人说。

完善制度机制,加强扶贫资金监督

扶贫资金量大,涉及面广、点多线长,监管难度大。

为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规范使用,资金保障专责工作组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扎紧织密制度“藩篱”,厘清职责,靠实责任,加强监管,切实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资金保障专责工作组提请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印发了《甘肃省扶贫资金监督管理追责办法》,按照“谁主管专项、谁分配资金、谁负责监管”“谁使用资金、谁负责绩效”的原则,从省级到乡村,逐级、逐部门明确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职责,规定对资金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58种情形进行问责,构建分工明确、上下联动、协同监管,覆盖预算安排、资金拨付、绩效评价、监督问责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机制。

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周调度、旬报告、月通报约谈机制,每周对扶贫资金不足的贫困县及时调拨库款,每旬报告资金支出进度,每月对资金支出情况在全省范围内通报,对资金支出慢或质量不高的市县政府分管领导和财政、扶贫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贫困县切实加快项目建设和扶贫资金支出进度。2018年、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全部在规定时限内拨付下达,年度支出率分别达到96.8%、98.4%,较国家考核要求分别高出4.8个百分点和6.4个百分点。今年截至10月底,全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达93.4%,高于序时进度9.8个百分点。

完善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制度,进一步明确监控内容,充分运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对各类扶贫资金重点流程和关键节点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资金保障专责工作组督促扶贫资金主管部门严格按照“两个一律”的要求,将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将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

2018年、2019年在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我省被评为优秀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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