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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密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网——我省开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综述
发布日期:2020-12-02 作者: 来源:

“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提供兜底保障。”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底线任务,近年来,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兜底保障专责工作组全面履行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政治责任,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兜底一批”任务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坚持精准兜底,持续提高救助水平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兜底保障工作,始终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脱贫作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制度安排,进一步靠实专责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研究部署推进兜底保障工作的具体措施。

“我们坚持把完善政策、健全机制作为编密织牢兜底保障网的基础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健全完善了救助体系。特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以来,省里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衔接配套、规范完善的兜底保障政策体系。为扩大政策供给,创新完善了扣减就业成本、扩大两项补贴范围、发放临时物价补贴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使兜底保障政策更多、更好地惠及困难群众。通过实施单人户施保政策、落实渐退机制、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有效解决和避免了贫困人口脱贫后又返贫的问题。”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说。

我省坚持把对象精准作为低保制度的生命线,多措并举落实“精准再精准”的要求,同时围绕全面小康,持续提高救助水平。

近年来,为精准认定对象,省民政厅先后开展了农村低保清理规范、精准认定大检查、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兜底保障冲刺清零行动、兜底保障专项攻坚行动和挂牌督战行动。通过采取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全省农村低保对象认定更加精准,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兜底保障对象(农村一、二类低保对象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88.9万人,实现了应保尽保、应兜尽兜的目标要求。

“十三五”以来,省里优先保障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累计列支127.1亿元。积极向民政部争取资金支持,近5年共下拨甘肃省救助补助资金407.4亿元。全省共计下达534.5亿元,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持续提高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全省农村低保标准由2016年的每人每年2855元提高到2020年的4428元,增幅达55.1%。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单一的基本生活标准拓展为“基本生活+照料护理”,按照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三类划分,从2016年的每人每年4525元提高到2020年的7200元、8400元、9600元。通过不断提高保障标准,特别是大幅提高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补助水平,确保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兜底保障对象持续实现了收入上的“政策性脱贫”。

2016年以来,累计开展临时救助467.81万人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52.39亿元。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各地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临时救助范围,截至10月底,全省实施临时救助155.24万人次、支出资金20.56亿元。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2019年5月以来连续17个月向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累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6.9亿元。

各部门齐发力,兜住兜牢民生底线

兜底保障专责工作组成立以来,各成员单位强化责任担当,增强工作合力,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2018年以来,累计下达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等教育救助资金95.2亿元,惠及农村学生691.23万人次。

431.5万贫困人员代缴养老保险4.24亿元,目前已有114.9万贫困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按照国家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要求,将大病专项救治病种从9种逐步扩大到30种,救治覆盖率达到99.78%。突出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重性精神病等4种慢病为主的慢病签约管理工作,签约管理率达到98.86%。为536.3万人次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落实了参保资助政策。

累计新办、变更及换发残疾人证20.5万本,制发第三代残疾人证8.9万张,全省持证残疾人数达到89.9万人。投入1.6亿元为1.5万名残疾儿童提供不同需求的康复服务,为3万多名一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发放残疾人居家托养补贴近8000万元。

开展“巾帼暖人心”走访慰问活动和“巾帼共建美丽家园清洁行动”,走访慰问困难妇女近6.5万人次,发放慰问金231万元,捐助物资900余万元。连续3年将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纳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为219.37万农村妇女免费进行检查。

今年,省民政厅牵头,联合扶贫办等7部门建立困难群众动态管理监测预警机制,研发了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存在返贫风险的已脱贫人口、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人群、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学生入学、残疾证办理、患病报销等10大类408.7万人实行监测预警。根据预警情况,督促各地及时对预警对象开展入户调查,为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人员及时提供相应救助。目前已开展6次监测预警,共发出红色预警信息41983条、橙色预警信息24458条,根据预警信息核查,共对22779名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落实相应救助,对暂时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建立台账,长期跟踪关注。

强化救助效能,创新救助模式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省民政厅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确保将受疫情影响陷入困境的人员和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成员纳入救助范围。适度扩大社会救助覆盖范围,将各地对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城乡居民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的未参保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根据疫情形势,适当延长已脱贫农村低保三、四类对象渐退期。疫情防控期间,共将11.1万人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对24.3万人实施了临时救助,发放资金3.23亿元。

民政部门采取优化简化救助审核审批程序、延长定期核查时限、放宽户籍限制、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和当月审批当月发放等措施,切实提高救助时效。同时,在全省部署开展了便民利民专项行动,推行城乡低保线上线下“结合办”、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期间社会救助“简化办”、急难型临时救助“先行办”等为主要内容的15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积极推行“资金+物资+服务”的救助模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有效保障特困人员、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基本生活权益,确保其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开发养老服务员、爱心理发员公益性岗位,监督和帮助监护人落实照料服务责任。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采购发放生活必需品。全面推行“三个一”(每周搞一次卫生、每半月洗一次衣服、每月理一次发)服务形式,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条件、环境卫生、精神面貌得到有效改善。严格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主动筛查比对补贴对象,协助办理申领手续,惠及26.9万困难残疾人和35.2万重度残疾人,“十三五”以来,累计发放补贴资金19.2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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