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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市开展农牧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试点工作市级自查验收
发布日期:2021-09-07
作者:
来源:合作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中共甘南州委办公室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农牧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南办字〔2020〕40号)和《中共合作市委办公室合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作市农牧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委办发〔2020〕102号)及州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阶段性工作安排,8月23日至9月6日,合作市农牧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3乡3镇3街道40个村组织进行了市级自查验收。
在自查验收中,验收组深入各乡镇(街道)、村、组,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入户调查等方式,对每一个产权制度改革流程,每一项环节资料进行了全面查看,逐一核对。同时,就自查验收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进行现场及时反馈,提出了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
自开展农牧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在上级产权制度改革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合作市将农牧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作为全市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聚焦改革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政策指导,开展业务培训,保障工作经费,扎实稳步推进农牧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在此次自查验收中市农牧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领导小组提前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市农牧业集体经济经营管理站业务骨干为成员的验收组开展自查验收工作。截至目前,全市6乡镇3街道40个村组织基本完成了清产核资、农牧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农牧村集体资产股份量化、农牧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登记赋码、股权证发放和产权制度改革系统录入工作。
通过自查验收,认真总结了各乡镇、街道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详细了解各乡镇、街道之间、村与村之间工作中的差距,全面分析改革各项环节短板不足。下一步,针对此次自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全面开展查漏补缺“回头看”,为迎接州级核查、省级验收和国家第三方评估验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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