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把驻村帮扶工作作为推进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精准选派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帮扶工作责任人,扎根农村,紧盯“两不愁三保障”,认真制定落实“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富民产业发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化解矛盾疏导情绪,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建立机制 扎实开展帮扶工作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建立省级领导联县包乡抓村、行业系统归口管理、省直组长单位协调联动、县区副书记或挂职副书记担任驻村帮扶工作队总队长主抓脱贫攻坚帮扶工作等制度,形成了单位到村、干部到户、工作队驻村的帮扶工作格局。
省政府领导率先垂范,帮扶贫困程度最深的县、乡,扛起最艰巨的帮扶责任。全省23个深度贫困县、40个深度贫困乡和3720个深度贫困村,按照贫困程度,依次由省委书记、省长、省政协主席、省委副书记等省级领导联系包抓。
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立驻村帮扶专责工作组,由省扶贫办牵头,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等单位组成,负责精准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
强化管理 促进脱贫攻坚步伐
为更好发挥驻村帮扶工作队生力军作用,我省不断强化实化驻村帮扶工作日常管理,创新管理机制,细化政策举措,完善各项制度,确保驻村工作队真正“下得去、住得下、说得清、落得实、叫得响”。
记者从省扶贫办了解到,2019年,省级统筹从4个市和8个非贫困县(市、区)调派600名干部充实到12个深度贫困县;省直单位增加选派813名干部,市县单位兜底补派,共抽调10148名干部补充到驻村帮扶工作队。目前,全省7262个贫困村共有驻村帮扶工作队员22596名。
帮扶干部下得去,只是第一步。为确保驻村干部住得下,我省坚持从严管理,强化驻村要求,建立驻村工作队学习、考勤、公示、例会、报告、自律等制度,对驻村工作队及帮扶责任人的选派、日常管理制度落实、发挥作用、考核等工作进行经常性监督和全面评估。
同时,我省强化正向激励,每年对帮扶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帮扶单位、驻村帮扶工作队、帮扶责任人进行表彰,2017年以来,全省共表彰先进单位428个、先进个人1375名、优秀驻村帮扶工作队223个,2535名驻村干部被提拔重用。
为确保驻村干部全身心投入脱贫攻坚工作,我省还加强工作保障,省上连续两年调整驻村干部驻村补助、增加通信补贴、提高驻村工作队经费,还为所有驻村干部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今年疫情期间,又为所有驻村干部办理了新冠肺炎救助保险。
我省还通过编印“口袋书”,举办“线上线下”培训班,帮助驻村干部尽快熟悉工作、提高能力,着力增强帮扶干部业务能力和决战本领。
认真履责 发挥“六大员”作用
我省广大驻村干部积极融入脱贫攻坚工作,广泛宣传党的政策,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充分发挥驻村帮扶工作队“宣传员、信息员、战斗员、监督员、服务员、指导员”作用,带领贫困地区群众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成为了贫困群众的“贴心人”和脱贫奔小康的“领路人”。
做扶贫政策“宣传员”,驻村干部用群众听得懂、喜欢听的语言,到户到人宣传中央和省委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让群众掌握脱贫政策、理解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全省驻村帮扶工作队累计宣传政策43.87万场次,有效激发了贫困群众摆脱贫困的内生动力。
做村情民意“信息员”,驻村干部走地头串农户,掌握贫困群众思想动态、了解家庭困难、吃透村情户情,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矛盾,及时沟通协调。全省驻村帮扶工作队累计帮助化解矛盾、解决纠纷16.65万个,广泛赢得了贫困群众的信赖与支持,成为贫困群众的“贴心人”。
做脱贫攻坚“战斗员”,驻村干部协助落实产业扶贫、就业扶贫、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危房改造、安全饮水等政策措施,帮助贫困群众稳定持续增收。协助做好脱贫验收、摘帽退出等工作,确保年度脱贫任务顺利完成。
做资金项目“监督员”,驻村干部指导落实村务公开公示制度,积极参与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文化、社会保障等到村到户资金项目的组织实施。全省驻村帮扶工作队累计筹措帮扶资金18.03亿元,引入社会力量捐助6.34亿元,一大批帮扶项目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加快了贫困地区的脱贫步伐。
做农民群众“服务员”,驻村干部经常走访关心五保户、残疾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累计解决群众就医、上学等急事难事52.73万件,为群众解决了一批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做乡村治理“指导员”,驻村干部帮助贫困村建好基层党组织,全力解决村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从严治党缺位和党员意识不强、发挥作用不够等问题。同时,驻村干部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通过新的发展理念、新的产业模式、新的经济业态,激发群众脱贫内生动力,培养党员致富带头人和农村实用人才,着力打造出一支脱贫攻坚“不走的工作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