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省级财政安排1000万元农村清洁能源综合利用项目资金,主要用于27个农村绿色低碳村庄示范建设、“三沼”综合利用示范推广、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技术和安全管理能力培训等工作。
据了解,今年我省清洁能源综合利用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农村绿色低碳村庄示范项目,将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农村节能减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按照“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效益”的原则,在白银、天水等11个市(州)25个县(区)的27个村集成开展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示范推广高效低排放生物质炉具、农房节能改造等农村节能技术和产品;“三沼”综合利用示范推广项目,支持运行良好的高台县1处生物天然气工程和甘州、凉州、渭源、西峰4处规模化沼气工程购置沼气发电上网设施设备,支持安定、庄浪、永昌、麦积、和政5处运行较好,但因设备老化等影响效益发挥的规模化沼气工程,进行设备维修维护,进一步提升沼气工程综合利用水平和运营效益。同时还将开展省级、市州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技术和安全管理能力培训,支持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新技术新设备研发示范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