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省农业农村厅召开《甘肃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座谈会,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常宏主持会议,省人大农工委副主任钟福国、省乡村振兴局二级巡视员张生茂出席会议,省人大农工委农业监督处、省司法厅立法二处、省乡村振兴局政策法规处负责人、省农业农村厅机关相关处室、省畜牧兽医局、厅属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着眼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在党的十九大上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制定《甘肃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对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关乎全省农业农村发展建设的重大任务,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关注度高,《条例》的出台将对促进我省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
会议要求,各相关处室、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条例》草案起草工作,要靠实工作责任,紧密配合,形成合力,要加强起草小组力量,加强统筹协调,按照省人大的部署要求,把握好时间节点,按时高质量完成《条例》草案起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