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家庭农场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根植于农村,服务于农业。在他们的带动下,无论在广阔平原还是丘陵山地,现代化农业生产方式逐步落地生根。“十三五”期间,农民合作社从注重数量增长到更加注重质量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呈现燎原之势,家庭农场集约生产、适度规模,都对“未来谁来种地、怎样种好地”的时代之问探寻了答案。
发展有阶段——质量提升 规范运营
走进广东省高州市山美街道云径村,两道丘陵之间种植着300多亩四季茶花,长达11个月销售旺季的茶花正是润华种植专业合作社的拳头产品。
“有了农民合作社这个‘龙头’,种植质量上去了,一亩地一年净赚4万元。”合作社成员关均创激动不已。3年前,茶花只是零散种植,如今,培植、育苗、销售一体化运营,年产值2000多万元,四季茶花也成了云径村“一村一品”特色产业项目。
截至今年5月,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222.5万家,是2015年底的1.5倍。农民合作社成员以农民为主体,辐射带动全国近一半的农户,普通农户成员占比达95.4%。
“质量提升”无疑是近几年合作社发展的关键词。“十三五”期间,农业农村部扎实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各项任务举措,着力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建设。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158个县(区、市),打造了一批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的县域样板。
要规范,法律保障需完善。“十三五”期间,农民合作社法律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突出规范农民合作社组织行为的立法导向,依法维护农民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崛起有态势——蓬勃发展 优势显著
卫星遥感、无人机遥感、大数据、云计算……这些“高大上”的技术如今已在田间地头发挥着无与伦比的优势。以前巡田1000亩需要2人花费1周时间,如今启动无人机“一键巡田”功能,20分钟即可完成,并能精准分析作物长势,给出托管服务建议。
支持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方式,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生产性服务,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走服务型规模经营之路。2013年-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专项中共安排资金190亿元,用于支持小农户开展农业生产托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2019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在22个省(市)632个试点县实施,完成补助面积2813万亩,示范带动全国农业生产托管面积超过15亿亩次。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增加到45亿元,项目实施省份达到29个。
规模化生产托管降低了风险和成本,实现了区域化种植、规模化作业、集约化经营,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促进了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以山西省为例,2017年8月至今,全省累计完成项目任务面积473万亩,落实中央财政资金8.05亿元,服务小农户106万户,占全省小农户的18.3%,辐射带动小农户298万户,占全省小农户的51.5%,有力促进了农业生产方式转变。
转变有方向——转型升级 探索创新
5年的四季轮回,5年的风雨兼程。这其中有艰辛,有困惑,有阻碍,更有转变提升的探索与实践、勇气与信心。
截至今年4月底,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填报数量超过87万家,越来越多的家庭农场在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承包农户基础上孕育出来的家庭农场,既保留了农户家庭经营的内核,能发挥家庭经营的独特优势,又能克服承包农户“小而全”的不足。同时,较高的专业化生产水平和商品农产品生产能力,能为重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提供坚强保障。
社会化服务的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山西长治市屯留区创新探索了“政府搭台,协会引领,金融助力,保险护航,服务主体唱戏,群众参与”的全方位生产托管服务模式;河北根据不同地区农户和农业生产需求,推广多环节托管、全产业链托管、土地股份合作分红模式等模式;黑龙江在全省推广“生产托管+金融保险+粮食银行”的“兰西模式”……
农民合作社不断拓宽业务范围,覆盖农林牧渔各业,并向休闲农业、观光旅游、民间工艺制作等方面延伸。超半数的农民合作社提供产加销一体化服务。10.6万家农民合作社拥有注册商标,5万家农民合作社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分别比2015年底增长41.4%和24.3%。
纵观“十三五”进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主力军,在推动科技创新、农业生产绿色可持续发展,增强集体经济组织服务能力,助推地方脱贫攻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