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也是乡村振兴的基础。从总体来看,“十三五”期间我国乡村治理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逐步完善,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初步建立,基层实践创新亮点纷呈,治理理念和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展望“十四五”,我国深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仍面临诸多挑战。
“当前,我国农村正处于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之中,城乡关系深刻调整,乡村社会加快分化转型,村庄治理结构规则秩序持续变化,乡村治理也面临着新的历史使命。”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司长张天佐表示,“‘十四五’期间,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凝心聚力、分类施策,因地制宜指导各地创新实践,大力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乡村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从“十三五”收官到“十四五”布局,乡村治理需要把握哪些重点?记者从多个相关部门了解到,“十四五”期间乡村治理将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
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全面领导,强化乡村治理部门协同,支持多方主体参与乡村治理,完善“三治”结合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健全组织体系。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升自治组织能力,发挥自治组织在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发展、重大活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农村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发展。
提高乡镇管理和服务能力。推动资源、管理、服务下沉到乡镇和村,优化基层公共服务。推动乡镇扩权赋能,强化乡镇统筹协调能力。构建乡村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为农民群众提供便捷服务。力争把乡镇打造成乡村治理中心、服务中心、产业中心。
鼓励基层创新实践。通过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引领带动,探索乡村治理的新模式新路径,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成果。推进数字治理实践,探索建立“互联网+”治理模式,提高信息服务覆盖面。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为各地推进工作选树一批身边的榜样。
加强基层治理力量。加快乡村治理的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基层干部业务培训力度,提升基层干部治理能力。指导基层干部围绕乡村治理主要任务开展工作,引导各类人才参与乡村治理,增强乡村治理体系的活力。
完善治理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农村县、乡、村三级职能定位,理顺层级关系,加强联动。县级要加强统筹谋划,建立健全职责清晰的责任体系。合理划分乡、村两级的工作事项和范围,减轻村级组织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