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日,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了全省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视频会议。会上对全省2021年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徽县、岷县、秦州区3个工作较为突出的县区进行了典型发言;省生态环境厅土壤处有关负责同志围绕生态环境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如何加强协作配合,进一步推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技术支撑单位还针对全面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任务进行了培训;省农业农村厅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朱宝莹同志做了总结讲话,对该项工作做了再部署再安排。
甘肃农业信息网记者 李国辉 摄
会议指出,耕地土壤污染防治是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生态环境部与省政府签订的《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也是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中的重要考核指标。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从强化组织领导、积极依法履职、积极发动群众、加强部门合作、细化工作措施等方面入手,提升工作效率,保障工作质量,确保完成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目标任务。
会议强调,根据“土十条”、《土壤污染防治法》、《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耕地污染防治工作将会是一项持久性长期性工作,各地要以全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结果为依据,在确保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的前提下,聚焦本地区划定的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稳步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耕地分类管理工作,为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全省14个市州、兰州新区及相关任务县区农业农村局设立分会场,农业农村部门、生态环境部门相关人员近500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