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黄河保护法》《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甘南藏族自治州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规要求,切实树牢上游安全意识、扛起上游责任担当,持续加大黄河流域资源保护渔政执法力度、巩固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果,州县农业农村部门积极衔接涉渔工程责任单位,推动落实S326二级公路改扩建工程对洮河甘南段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生态补偿款,11月21日,合作市农业农村局举办“合作市涉渔工程生态补偿措施落实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

活动聚焦生态补偿实效,放流厚唇裸重唇鱼等本土水生生物1.8万尾,有效补充洮河流域渔业资源。为确保放流工作规范透明,州公证处两名公证员全程参与,对放流物种数量、规格等关键信息进行现场公证,保障活动合规性与公信力。本次活动得到多方协同支持,州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和勒秀镇负责同志及周边群众20余人参与,形成“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生态保护合力,为活动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既是合作市落实涉渔工程生态补偿政策的具体实践,也是强化流域生态保护的重要举措。通过补充本土水生生物种群,进一步夯实洮河流域生态基础,同时为推动合作市乃至全州渔业资源保护、促进涉渔工程生态补偿措施落地见效提供有力支撑,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深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