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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方面52条!甘南州出台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 甘南日报
发布日期:2022-06-24 作者: 来源: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南州


贯彻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实方案的


通  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单位,省属驻州各单位:

现将《甘南州贯彻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5日    


(本文有删减)

甘南州贯彻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    
落实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把落实国务院33条政策措施及省政府53条落实举措作为我州加快发展的重大机遇,抢抓国家一揽子支持政策的窗口期,工作再加劲、措施再加力、进度再加快,确保年度任务目标全面完成。现结合省上落实举措,立足我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快落实财税政策          
1.全力推进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全面落实已有和新增行业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和省上统一安排继续大力实施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优化征缴退流程,确保6月30日前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增加企业现金流,缓解企业资金回笼压力。加强退税风险防范,依法严惩偷税、骗税等行为。    
2.切实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尽快分解下达资金,及时做好资金拨付工作。对支出进度严重滞后的县市和部门进行通报提醒。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对结余资金和连续2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对不足2年的结转资金中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加强资金调度,确保减税降费和项目建设等重点需求。    
3.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付使用。各县市项目主管单位要督促项目单位加大项目实施力度,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各县市财政部门要及时将债券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加快使用债券资金力度,2022年发行的专项债券项目在8月底之前基本使用完毕。对目前尚未使用的债券资金,分类制定用款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做好与后续下达新增债券资金使用的衔接,确保年内使用完毕。提前做好明年专项债券发行项目的可研、环评、稳评、“四证”办理等前期工作,确保债券发行后资金可以立即投入使用,加快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等国家新增纳入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    
4.引导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及时拨付中央和省级融资担保奖补资金,加大奖补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支农支小等融资担保、再担保业务,给予一定比例的代偿补偿和适当担保费补贴。鼓励金融机构与政府性担保机构加强合作,积极拓展融资担保、首贷担保和中长期贷款担保业务,不断扩大合作贷款规模。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    
5.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西部大开发所得税减免、先进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对现行的养殖专业合作社、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政策、对农产品初加工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普惠性政策关于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在政策执行期内免征增值税、新出台的2022年组合式退税减税缓税降费政策中关于牦牛产业中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政策执行期内纳税人享受按照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6.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严格落实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惠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加大“政采贷”支持力度。在政府采购工程领域,按照统一质量标准,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由30%以上今年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    
7.落实扩大社保费缓缴政策。持续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加大政策推送,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地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铁路运输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和工伤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对受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扩大实施缓缴政策,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    
8.加大稳岗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失业保险政策落实,切实发挥失业保险援企稳岗作用,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的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计算,大型企业返还标准提高至50%,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90%返还。实施稳岗返还的地区,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应在1年以上。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底。落实拓宽失业保险留工补助受益范围相关规定,由中小微企业扩大至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参保企业。对今年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且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二、精准落实金融政策          
9.协调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督促金融机构建立受疫情影响严重市场主体的金融服务应急机制,强化政策引领,持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推动银行不折不扣落实延期还本付息政策,聚焦疫情冲击重点领域,按照“一户一策”原则,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及受困客户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不抽贷、不断贷,通过续贷、展期、调整分期还款计划、调整结息周期等方式对企业实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不断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切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对政策适用范围内的普惠小微贷款和个人贷款,按照“应延尽延”要求,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及时掌握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投放情况,并灵活运用随借随还、循环贷款、无还本续贷等方式,优化贷款期限管理,科学匹配小微企业合理融资需求,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地见效。做好政策接续,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企业征信记录,同时密切监测贷款质量变化,对可能出现的信贷风险提前做好预案,切实防范政策执行中的金融风险和道德风险。推动银行加大续贷产品开发推广力度,提升续贷业务在小微企业贷款中的比重。    
10.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切实做好风险化解工作,改善提升经营监管指标,承接央行支农再贷款资金,督促金融机构围绕种植、养殖等产业,创新“支农再贷款+特色信贷产品”服务模式;探索推动“活畜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以“支农再贷款+活畜抵押+动产质押”等模式,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切实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养殖户的抵押担保难题。甘肃银行甘南分行、兰州银行甘南分行要加大符合支小再贷款资金使用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投放,积极向上争取更多的支小再贷款额度。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投放,金融机构可按季度普惠小微贷款余额新增量的2%给予资金支持,落实好国家对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政策。    
11.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依靠甘南州利率自律机制,继续保持存款利率管理“严”的态势,坚决纠正“高息揽存”等各种违规行为,开展常态化存款利率市场环境巡查,加大对大额单位存款、财政性存款等利率的管理,稳定银行负债端资金成本,在负债端为银行让利企业腾挪空间。金融机构在巩固实际贷款利率下降成果的基础上,发挥LPR指导作用,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下行,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    
12.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农发行甘南州分行要发挥政策性银行优势,把更多的资金投放到交通、水利、能源、物流、科技等基础设施建设上,积极推动碳减排支持工具、科技创新再贷款、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等政策工具在甘南落地生效;全国性商业银行在甘南分支机构要积极向上争取信贷额度、项目审批等政策倾斜,加快信贷投放,量身制定绿色低碳融资方案,靠前发力,不断提高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使用效能。    
13.建立落实金融支持政策清单台账。各金融机构在已建立的“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名单基础上,筛选有信贷需求的企业,实行台账式管理。对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服务业领域受困企业逐户建立融资对接进度台账和问题清单,统计累放累收、首贷客户等明细台账,确保政策直达实体经济,真正惠及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探索建立小微企业“三张清单”(即授权、授信、尽职免责清单),着力提升服务小微企业意愿、能力和可持续性,促进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支持小微企业纾困发展。    
14.积极发挥融资平台作用。加快全省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全州企业积极入驻“甘肃信易贷”平台,通过“政银企”合作的新模式,将全州纳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水电气暖、不动产等信息纳入共享范围,支持全州银行、保险、担保、信用服务等接入机构,共享涉企信用信息,不断拓展企业融资渠道。宣传引导全州企业通过“自愿填报+信用承诺”等方式补充,完善自身信息,扩大市场主体覆盖面。    
15.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列入全州“牛羊猪鸡果菜菌药”八大特色产业链重点企业名单的企业,贷款利率上限为合同签订日前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财政按实际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依据企业主体经营状况,甘肃金控甘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甘南鑫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省农牧担保公司等融资担保机构,降低产业经营主体的担保费率,减轻企业融资成本,原则上实行不超过1%的担保费率。    
三、压实工业经济基础          
16.推动企业加大马力生产。深入实施“强工业”行动,推动重点调度企业扩大排产计划,提高产能利用率,发挥压舱石和主力军作用。加快推进甘南州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建成投产形成效益。    
17.保障生产要素供需平衡。督促县市政府、城燃企业落实国家要求的储气任务,推动合作市水务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市天然气应急气源站项目尽快完成前期规划工作。充分做好天然气气量预测工作,切实发挥冬季保供应急预案指导作用,协调用户配合,指导用户节约用气,进一步加强场站、管网及设备安全管理,保障甘南冬季平稳安全用气。通过用电安全检查、设备特训夜巡、制定有序用电方案等措施,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全力做好电力保供工作。    
18.强化工业调度和服务机制。全面贯彻落实省、州有关工业经济稳增长的安排部署,实施“旬调度、月分析、季督查”的工业经济运行分析调度机制,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靠实目标责任,组织调研组再次深入县市和重点企业开展调研,全面掌握影响企业生产的不利因素。通过甘南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对国家、省、州惠及中小企业的各项政策进行精准推送,推动国家、省州各项稳增长和纾困解难政策措施落实落细,重点在财税支持、稳岗就业、融资服务、保供稳价、要素保障等方面指导帮助工业企业应享尽享,打通助企纾困最后一公里,促进企业稳定生产,确保完成州委州政府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    
四、持续扩大有效投资          
19.强化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以资金、土地、能耗、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数据、市政配套、人才、重大协调服务等要素,强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用,进一步优化提升全州营商环境,最大程度“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费用”。优先保障和倾斜支持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解决项目建设面临的要素瓶颈制约,发挥好有效投资在稳增长中的关键作用。在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资金安排上不搞“一刀切”,不搞统筹平衡,以项目储备个数、具备条件项目多少定资金、作安排,进一步形成鼓励干事、担当作为的工作氛围。    
20.全力推进重大水利建设。加快重点防洪治理工程建设,    
加大甘南州生态修复水网建设及供水安全保障工程建设力度。积极配合做好白龙江引水工程。大力推进全州重点山洪沟道防洪治理工程,加快打通“最后一公里”农村惠民工程建设。    
21.加快推进生态保护工程。加快推进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确保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落细落实。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快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等重点工程。全力配合创建若尔盖国家公园。推进流域上下游横向补偿,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综合补偿机制。全面推进水源涵养功能提升、水土流失防治、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地质灾害治理、生态保护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等项目,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创新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    
22.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加快推进卓合、王夏高速的建设进度。积极配合省上加快建设G1816乌海至玛沁高速公路合作至赛尔龙段,力争年内开工建设S10卓尼至合作高速(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确保两条高速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加快建设兰州至合作铁路,全力配合推进西宁至成都初步设计、施工图批复等工作,确保年内开工建设;加快推进迭部至九寨沟、迭部至郎木寺、S20舟曲至迭部段、S45玛曲至久治(青海)、夏河机场至青海同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力争玛曲通用机场建设项目年内获批开工建设;积极争取筹措建设资金,实施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快四好农村公路建设,确保已开工新建改建、提质改造农村公路、农村桥梁及危桥加固改造工程年底完成建设任务。加快推进合作城际绕城公路、合和公路及西宁道至勒秀快速通道建设,着力打造州府“30分钟”城市圈。打造“九色甘南香巴拉”旅游线路,形成“交通+旅游”融合发展新模式。    
23.全面推进城镇化建设。重点围绕交通、能源、水利等网络型基础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等领域,持续加强项目谋划储备、畅通审批“绿色”通道,进一步统筹做好项目建设用地、用能、环保、资金等生产要素保障,实行灵活土地供应方式,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用地审批。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鼓励实行闭环管理,统筹做好建设工地用料和物资保障。加快实施一批重点水利工程项目、一批重点能源项目、一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加快打造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统筹抓好招商引资、园区建设、旅游文化、产业等项目建设,加快培育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强化专项债券和中央预算内投资作用,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加大重点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推动项目早开工、早竣工、早运营,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切实发挥好投资的拉动作用。    
2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强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简化认定程序,缩短工作流程,及时将因疫情等因素影响出现返贫致贫的农牧户纳入监测范围,明确帮扶措施和帮扶责任人,做到风险不消除,责任不脱钩。全面落实州委1号文件精神,加大产业帮扶力度,引导各类经营主体与农牧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增加农牧民收入。加大光伏收益到户扶持,到村收益资金优先用于开发光伏公益性岗位和补贴发放,继续支持确权村补齐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短板。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持续改善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大信贷资金支持,保持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连续稳定,对有贷款需求且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做到应贷尽贷;临潭、舟曲、卓尼三县积极落实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富民贷”政策。继续实施“防贫保”项目,筑牢致贫返贫的坚固防线。充分利用东西部协作和中央定点帮扶单位消费帮扶机制,持续加大消费帮扶力度。开展数字乡村建设试点,加快农牧村光纤宽带、移动互联网、数字电视网等发展。结合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加快推进省级乡村建设示范村(镇)创建,打造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25.稳步实施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加快实施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完成7个县地质灾害威胁区、河湖管理范围、地震灾害危险区、生态敏感区、自然保护地核心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搬迁任务,优先搬迁舟曲县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群众。完成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争取迁出区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推进迁出区宅基地复垦复绿。继续推进迭部、舟曲等地质灾害治理和避险搬迁工程。积极开展临潭、卓尼等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作,完善移民搬迁点供水、供热和道路等基础设施。    
26.加快推进重大外资项目吸引外商投资。严格执行外商投资准入清单管理制度,做好外商投资鼓励类项目确认工作,积极吸引以生态产业为重点的重大外资项目落地甘南,用好鼓励类外资项目的优惠政策,确保招商引资企业同等享受各类助企纾困政策。    
27.加大盘活存量资产力度。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引导新上项目优先使用存量土地。对可以使用划拨土地的能源、环境保护、保障性安居工程、养老、教育、文化、体育及供水、燃气供应、供热设施等项目,除可按照划拨方式供应土地外,鼓励以出让、租赁方式供应土地。支持县市政府用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的方式提供土地,吸引社会资本共同投资建设项目,土地收益州县市留成部分纳入政府预算管理。鼓励县市政府将基础设施项目周边的砂石料资源及其他矿产资源等,依法依规以公开方式出让给社会投资人或项目建设外的其他社会投资人,出让收益地方分成部分按照有关规定用于该项目建设。    
五、强化招商引资力度          
28.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组织州内企业参加“兰洽会”“全州招商大会”“浙商(投融资)大会”、“一带一路”产业推介及经贸洽谈会等一系列展会节会,主动“请进来”,跟进服务相关合作项目尽快落地。依托兰州新区综保区等开放平台,积极组织州内农畜特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组织货源,使甘南的农畜特产品走出去,不断促进我州外贸规模扩大和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带动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及时兑现优惠支持政策,加快推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本)》,做好服务与沟通协调,及时审核拟招商引资项目行业内容,推动符合条件项目加快进度。加大放管服力度,督促各县市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做到快审、快批、快建,提供“一键式”“一站式”服务。    
29.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积极争取国家科技攻关类项目,培育更多的民营企业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存量资产盘活。鼓励民间投资以城市基础设施等为重点,通过综合开发模式依法依规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不断畅通民间投资融资渠道,及时有效地为民间投资提供融资服务。允许中小微和民营企业用地采取长期租赁、弹性年期等方式供应土地,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按照全省“标准地”出让改革试点统一要求,逐步全面实现以“标准地”制度供地的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    
30.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升级行动。优化企业开办流程,推行全程“网上办”+“大厅办”。健全工程建设项目联审机制,实现行政审批、备案、评估评审、中介服务等事项线上办理。实现用户“一证办电”和“房产+用电”联合过户。为用户提供用电报装、查询、交费等“一网通办”服务,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实施不动产交易、登记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充分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对用人单位进行用工服务指导和应届毕业生招聘协调对接。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强化招标投标管理,加大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推动高频电子证照共享应用。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推进“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设、整合、优化工作。发展各类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和平台。加大对民营企业和作坊加工业从业人员专利、发明保护。完善“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有效做法,确保管出公平、管出质量。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在涉企经营许可、投资项目审批、证明事项等领域推行承诺制。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大对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前沿技术应用孵化、高新技术研究等扶持力度。围绕项目落地、企业经营和方便群众生活,合理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创造宜居宜业良好环境。    
六、着力促进消费有效恢复          
31.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组织企业举办汽车展销活动,鼓励开展折扣优惠、发放电子消费券等活动,进一步挖掘居民消费潜力,激发消费动力,刺激消费活力,繁荣消费市场,给与企业促销费补贴;开展绿色节能家电促销活动,组织家电销售企业推出惠民让利活动,对消费者购买符合条件的电视机、空调、冰箱、洗衣机、厨房家电、生活小家电等家用电器,按照销售价格给予补贴。支持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回收设备,绿色利用,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鼓励加油站开展成品油促销活动,对单次加油或预付充值达到一定金额的消费者折扣优惠或发放消费券,财政给予一定补贴。    
32.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落实国家、省关于平台企业经营者合规指引的要求,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中小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平台经济的稳就业作用,以平台企业发展带动中小微企业纾困。支持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企业进一步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降低相关餐饮企业经营成本。对电商平台为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网店押金、宣传推广等服务费予以补贴。鼓励电商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流量支持,对参与线上促销活动的费用予以补贴。引导平台企业在疫情防控中做好防疫物资和重要民生商品保供“最后一公里”的线上线下联动,将相关平台企业纳入保供企业“白名单”。鼓励平台企业加快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操作系统、处理器等领域技术研发突破。    
33.加快消费提档扩需。组织开展一系列东西部协作促消费线上促销活动,深化东西协作消费帮扶,积极申报甘肃省2022年电子商务专项资金项目,着手电商直播培训。开展贯穿全年、连通全国的“应时优质甘味农产品大品尝”线上线下融合促销活动,重点加大对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灾后恢复重建等涉及群众的促销补贴力度。加快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全力打造区域消费增长极。督促各县市要采取发放消费券等多种方式引导和鼓励居民消费。    
34.促进旅游市场消费。利用好省级文旅融合专项资金政策平台,积极申报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文旅产业良性发展。抢抓6—9月旅游黄金季节有利时机,认真落实全州国家A级旅游景区不低于5折票价优惠措施,吸引更多游客来甘南旅游,刺激旅游消费稳步攀升。持续加大旅游精品线路、景区(点)推介力度,认购宣传广告,加大客源地城市精准宣传推介,邀请境内外旅行社、自驾游组织、户外运动组织、投资商来我州考察踩线。借助主流媒体、短视频和旅游电商平台,广泛开展新媒体宣传营销活动。深化“文旅+”,推进文化旅游与农业、生态、体育、教育、交通运输等领域融合互促,开发生态康养、休闲农庄、户外运动、红色励志、研学旅行、非遗体验等文旅新业态产品。继续开展乡村旅游提升行动。纵深推进“一十百千万”工程,加快实施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善全域旅游专业村服务功能,建设具有旅游功能的生态文明小康村,培育升级精品民宿和星级农家乐。确保旅游人数和旅游消费在黄金季节稳步攀升。    
35.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结合甘南州发展特色,向旅游文化、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现代物流和中藏药开发等方面推进发展,搭建开放平台,强化跟踪服务,优化发展环境,全力推进引资工作。深入实施“互联网+外贸”行动,积极引进跨境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育跨境电商经营主体,推动传统外贸企业转型升级,对具备进出口经营权、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且达到一定规模的传统外贸企业给予重点支持。积极培育有特色、有实力的外贸企业,不断增强通关能力建设,重点开展品牌研发、产业培育、专业人才的培训,提升国际竞争能力建设。鼓励企业扩大先进设备、重要原料、新型材料和适销对路消费品进口,调整出口产品结构,鼓励企业扩大先进技术引进,不断提高出口产品档次、附加值和竞争力。    
七、全力保障粮食能源安全          
36.健全完善粮食收益保障等政策。积极争取承担国家统筹补充耕地任务,持续深入开展今后三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摸底调查,做好增减挂实施优先序安排,积极主动向省自然资源厅衔接统筹纳入调出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优化种粮补贴政策。及时、足额发放相关惠农补贴。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将新建与提质改造并重,加大提质改造力度,并逐年增加建设面积,不断提高农产品产能。    
37.大力推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以资源保障为重点,把探矿增储、资源攻坚放在行业发展优先位置,加强基础地质调查和优势矿产资源勘查,大力推动黄金等战略性矿产重大找矿突破,实现地质找矿更大突破,提升资源保障能力。推动生产矿山深入开展深部及外围找矿,延长矿山服务年限,做好资源储量接替,增强可持续发展支撑。积极创建合作—夏河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进一步加强对砂石粘土矿山的监管调控,合理规划,科学开采,以满足甘南州“十四五规划”和城镇化建设进程需要,保障重点项目砂石资源供应。    
38.抓紧推动实施一批能源项目。推动能源领域基本具备条件重大项目尽快实施,进一步完善网架,加大甘南电网外送能力,助推甘南清洁能源产业做优做强。加强城乡电力基础设施改造建设,持续提升电网供电保障能力,为我州“十四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及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电力保障和力量。    
39.加强原油等能源资源储备能力。建立健全地方应急成品油储备管理机制,鼓励现有加油站在符合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加设光伏、充电桩、加氢储氢设备等,推动升级为综合能源站。加大煤源组织筹备力度,全力维护煤炭市场供需平衡和稳定运营,及时全面掌握全州民用散煤保供和煤炭市场价格情况,制定价格干预方案,稳定、有效维护煤炭市场价格秩序。    
八、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          
40.科学有序实施疫情防控。保证各县市执行疫情防控政策不走样,不出现层层加码和“一刀切”的现象,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恢复无疫情省份和有疫情省份的低风险区(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密切关注甘肃省疫情防控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对省外疫情输入防控政策的调整,及时调整我州疫情防控政策。    
41.推动交通物流保通保畅。严格落实物流保通“21条措施”,全面推行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和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制度,全力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要在具备条件的交通防疫查验点设置货运车辆专用查验通道,提高货运车辆通行效率。严格实行货车司机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坚决杜绝“层层加码”。严格落实“即采即走即追”制度,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限制通行。充分发挥“12345”“12328”热线投诉举报作用,对群众反映的交通过度管控等问题,即报即查、即接即办,点对点调度。    
九、多措并举助企纾困          
42.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网等成本。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有关电价形成机制改革政策,有序放开各类电源上网电价,放开除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以外的用电价格,落实取消工商业目录电价、大工业电价政策,执行直购电市场化交易顺价模式,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认真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利用价格杠杆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全面清理规范全州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理清价费关系,完善价格机制,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高质量发展。按照《甘南州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一律取消国家明令禁止的不合理收费项目,全部取消没有合法有效政策依据的收费项目,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规范清理接入工程收费,严禁其他各类收费,严禁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计量装置强制检定等费用。加快完善符合全州实际的价格形成机制,严格规范定价收费行为,明确可保留的收费项目,规范政府定价行为,规范经营者收费行为。    
43.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要确保减免租金惠及最终承租人。各县市可统筹各类资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2022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条例授权和地方实际给予减免。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    
44.加大对民航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的纾困支持力度。落实已出台支持服务业纾困扶持政策。从2022年6月起执行到12月底。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对零售企业免费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对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或者向企业发放防疫消杀物品。继续执行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政策,暂退比列由80%提高到100%。2022年4月12日以后,新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游社可申请暂缓缴纳保证金,暂退或缓交保证金,补足期限均延至2023年3月31日。积极争取落实省级“引客入甘”奖补政策和资金,按照地接人数,对旅行社给予相应补助。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开展专业化旅游团队服务,让游客“游”在甘南、“吃”在甘南、“住”在甘南。支持各县市积极探索培育规上景区管理公司、民宿运营公司,鼓励社会组织或自然人组建旅行社。鼓励支持餐饮行业协会适时举办大众化、特色化的美食节会活动,支持县(市)举办品牌美食文化节会,支持企业参加敦煌美食节、“陇上风味”餐饮行业创业创新大赛等省级餐饮节会,宣传推广甘南美食文化,并向省商务厅争取服务业发展项目资金补贴。    
45.统筹加大对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开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改造升级县域商超、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服务中心和农村便利店,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推动“一个上行(农产品上行)”和“三个下沉(供应链下沉、物流配送下沉、商品和服务下沉)”。积极争取省级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县市建设改造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产地市场和县乡农贸市场,健全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等。加快建设布局在我州的国家物流枢纽、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推动应急物资储备基地建设。引导加快推进多式联运融合发展,降低综合货运成本。稳步推进公铁多式联运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应急物资中转接驳站,提升区域货物集散、仓储、中转运输、应急保障能力,降低综合货物成本,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等条件下物流畅通。    
十、切实保障基本民生          
46.实施住房阶段性支持政策。州内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12月住房公积金,缓缴期满后应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州内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按规定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12月住房公积金。简化租房提取手续。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及配偶可按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借款人(借款人及配偶为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或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人员)在2022年6月至12月不能正常还款的,经借款人申请,中心审批后,不作逾期处理,不计收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47.发挥重大项目和国有企业吸纳就业作用。持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贷款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合伙创业可申请最高额度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3年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额度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2年的中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以创业带动就业。积极协调发改、住建、工信、水务等部门在重大项目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中选择一批技术门槛低、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岗位优先吸纳本地劳动力就业,从项目建设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鼓励在甘国有企业对接省州内高校和职业院校,采取“社会实践+毕业引进”的方式,探索建立企校合作长效机制。鼓励中央、省属在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进一步加大招聘高校毕业生力度。持续加大对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合伙创业可申请最高额度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3年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额度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2年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以创业带动就业。纵深推进“百千万”创业引领工程,对吸纳带动就业达到一定条件的初创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按规定给予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大力营造创业带动就业良好氛围。    
48.拓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渠道。在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广泛组织吸纳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及后期管护。落实中央和省级劳动力稳定就业奖补资金。持续做好乡村就业工厂转型认定工作,力争年内转型升级乡村就业工厂15家,为脱贫人口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实现就业增收。推动乡村就业工厂提质升级,利用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对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每年就地就近吸纳甘肃籍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3000元/人标准给予奖补。统筹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及时做好退出人员补聘工作,保持岗位规模总体稳定,空缺岗位优先安置弱劳力、半劳力和无法外出、无业可就的脱贫人口,持续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    
49.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全面落实住房阶段性支持政策,鼓励县市出台房地产行业纾困良性健康发展扶持政策。加大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力度,根据甘肃省困难群众动态管理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反馈的预警信息,组织入户调查,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按程序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做好民生商品物价监测,结合全州居民消费价格上涨情况,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严格落实临时救助“先行救助、后置审批”和乡镇备用金制度,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及时将因学、因病、因残、因灾等家庭支出大,造成临时性困难的家庭纳入临时救助范围,特别是因疫情和重病影响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围绕重点群体救助、托养、养老、医疗、康复等需求,进一步完善社会福利、退役军人、残疾人等服务设施,推动社会服务设施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进一步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    
50.守牢安全底线。统筹发展和安全,巩固提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城镇燃气、自建房、火灾隐患安全排查整治三项重点工作,督促多灾易灾县加强基本备灾能力建设。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分批、分类实施综合治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十一、狠抓政策落实落地          
51.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各县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稳经济、促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攻坚克难、勇于担当、靠前发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党中央、国务院及州委、州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一揽子措施尽快落地见效、及时落实到位。各县市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调度,逐条逐项抓好落实。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创新提出工作措施。州直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按照工作分工安排,对本部门本领域本行业工作再部署再推动再落实,需要出台配套实施细则的,要根据本领域实际情况和行业要求进一步细化并组织落实。要广泛宣传引导、及时准确发布政策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市场发展信心。    
52.狠抓督查、务求实效。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月调度、季盘点”,对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分析研判、评估督导和跟踪问效。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对各地落实国家及我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情况开展督查。州发展改革委建立月调度、季通报机制。对政策落实缓慢、执行不力的县市和部门,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督促问效。       甘南日报官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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