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4〕21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农〔2024〕36号)及《甘肃省2024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奖补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奖补实施绩效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4年中央下达甘南州中央财政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奖补资金共计350万元,其中甘南州本级50万元,合作市100万元,夏河县100万元,舟曲县100万元。扶持经营主体15个。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4年中央下达甘南州中央财政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奖补资金共计350万元,其中甘南州本级50万元,合作市100万元,夏河县100万元,舟曲县100万元。截至12月31日,拨付项目资金350万元整,资金兑付率为100%。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2024年任务资金下达后,州农业农村局及时督促相关县市积极组织项目建设,同时定期调度项目进展情况,督促资金支出及项目建设进度。相关县市在接到项目任务后,及时成立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负责,专人组织实施,制定项目建设方案,采取“公开、公平、公正”方式择优遴选有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实施承接主体,依据县级方案要求组织申报工作,确定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实施承接主体,围绕“内容有标准、过程有记录、质量有保证、成果有监管”等目标,严格按照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和报备的建设内容和概算规模指导实施主体使用奖补资金,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全州4个项目建设主体的项目没有发生资金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方式的变化。
(三)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年度目标任务:项目资金分配给4个单位,州本级(州种子站)50万,合作、夏河、舟曲3县各100万,用于支持农业经营主体的新(续)建及现代设施农业提升,促进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该项目由州种子站,合作市、夏河县、舟曲县农业农村部门4个单位具体实施,项目总资金350万元,中央奖补资金350万元,用于支持15个农业经营主体的新(续)建及及现代设施农业提升,资金支付率达到100%,项目完成后水土光热资源利用率、节水率、机械化率、规模化率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提升。其中,合作市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下达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100万元,完成了支持农业经营主体1家,新建粮食烘干农业生产设施,促进农业设施向宜机化、智能化转型,提高粮食供给能力。完成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工作,完成率100%。夏河县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下达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100万元,奖补经营主体10个,截至12月31日,拨付项目资金100万元整,资金兑付率为100%。舟曲县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下达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100万元,扶持奖补经营主体2个,对设施种植钢架大棚进行提升改造,拨付项目资金100万元整,资金兑付率为100%。甘南州种子站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奖补项目总投资为15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0万元,地方资金80万元,其他资金21万元,扶持奖补经营主体2个,建设绿色标准化种植基地550亩,电子操控系统一套,提升改造喷灌、遮阳设备20套,资金兑付率为100%。
(四)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 产出指标:
支持建设农业生产设施的农业经营主体数量(个):目标值≥4个,实际完成15个。
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目标值明显改善,实际完成90%。
项目实施完成时限:目标值2024年12月31日前,实际完成100%。
利用水土光热资源:目标值合理高效,实际完成90%。
2. 效益指标:
现代设施农业产值:目标值提升,实际完成85%。
现代设施农业发展质量效益:目标值明显提升,实际完成85%。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目标值无,实际完成100%。
全产业链加工率:目标值≥25%,实际完成25%。
设施种植机械化率:目标值≥43%,实际完成62%。
较大田生产节水率:目标值≥40%,实际完成40%。
畜牧养殖规模化率:目标值≥45%,实际完成70%。
项目建成后购置设备的运维情况:目标值运维到位,实际完成85%。
项目建成后设施农业发挥效果情况:目标值效果明显,实际完成85%。
3. 满意度指标:
农业经营主体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目标值效果明显,实际完成8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偏离。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单位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强评价结果的应用,切实提高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根据政策文件规定,自评结果将按财政要求及时公开,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1.转移支付区域(2024年度中央财政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奖补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及相关县市项目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