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农经站2019年部门决算概况及说明 |
2020-9-16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甘南州农牧业集体经济经营管理站是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国家及省、州对农牧业、农牧村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承担全州农村土地承包监督管理、农牧村集体财务与资产监督管理、指导农牧民合作社工作、农牧村经济调查统计工作;同时,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等。州农经站承担的这些工作涉及农牧村社会的稳定和谐、农牧村经济的发展、农牧民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是党和国家在农牧村政策的贯彻者和执行者。
(二)机构设置
甘南州农牧业集体经济经营管理站内设三室,分别是行政办公室、财务室、业务室(农村三资管理室、农经统计室、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室、农村土地承包监督管理室)。
核定编制为9人,2018年末在编9人,在岗职工10人。我站1名人员因工作需要调到甘南州不动产管理局,因客观原因,工资关系仍在我站)2019年末在职职工9人,其中:管理人员3人,业务人员4人,工人2人。2018年末和2019年末离退休均为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人。机构人员当年无变动情况。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我单位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和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故表7、8为空。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139.34万元,支出总计139.34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20.73万元、下降12.9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开展农牧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及一调出人员办理减资手续。
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合计139.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34万元,占100%.
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合计139.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34万元,占100%;
2019年度部门决算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39.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73万元,下降12.95%。主要原因:我单位本年度开展农牧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及一调出人员办理减资手续。
2019年度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9.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73万元,下降12.95%。主要原因:我单位本年度开展农牧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及一调出人员办理减资手续。
我单位工资基数增加。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32万元,占13.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退休人员增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7.57万元, 较上年减少9.8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调出人员办理减资手续。人员经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1.77万元,较上年减少10.85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开展农牧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节约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等。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事业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事业运行经费支出5万元,事业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事业运行经费较2018年减少0万元。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已报处置的封存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主要用于采购块煤、印刷费等。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