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适老化模式/a> | 无障碍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建议提案办理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办理
甘南州农业农村局 关于对州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10-10 作者: 来源:

金国正代表:

您提出《关于围绕全州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创建,进一步完善农牧产业科技研发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全州已落实2023年第一批中央及省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12.28亿元,较上年第一批衔接资金量增长1.66亿元。其中用于产业发展资金7.38亿元,占衔接资金总量的60.06%。根据2023年4月6日省乡村振兴局有关处室负责人在《关于衔接资金大检查的有关政策解读》中明确指出:研发环节科研类经费及科研基地建设、智慧农业应用项目及大数据平台建设、展馆建设、产品推介会费用、广告费用等属于违规扩大使用整合资金(财政衔接资金)支出范围。另外,财政衔接资金每年省上直接下拨到县级财政部门,要求60%以上用于农业产业发展。故无法从财政衔接资金中予以支持。

自2022年开始,州级专项资金已从州科技局科技专项经费筹措资金808万元用于牦牛高质量发展、高原食用菌研发培育、中藏药材深加工、青稞系列产品开发、品牌打造等方面。2023年计划继续安排相关专项经费实施科技计划项目。

自全州青稞产业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项目实施以来,2022年和2023年分别在卓尼县、合作市、碌曲县等县市建立了青稞良种繁育基地。近年来,州直相关部门在人才引进、资金争取等方面积极努力,但成效甚微。我们将协同州直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争取力度,在州级农牧产业科技研发基地建设方面做出应有的努力。


甘南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202374


上一条:甘南州农业农村局 关于对州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23号提案的答复
下一条:甘南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关于对州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3号代表 建议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