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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农字〔2020〕341号
关于对州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54号提案的
答 复
敏义龙、敏志成委员:
您俩在州政协第十四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废旧农用地膜回收力度的提案》(第054号)由州政府批转我局办理。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州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省、州工作会议精神,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农思想”和生态文明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促进循环农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一控两减三基本”为主要目标,持续强化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一控两减三基本指的是:“一控”是指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和农业水环境污染,确保农业灌溉用水总量保持在3720亿立方米,农田灌溉用水水质达标。“两减”是指化肥、农药减量使用。“三基本”是指畜禽粪污、农膜、农作物秸秆基本得到资源化、综合循环再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现针对你们所提建议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在临潭县修建一个大型高规格符合环保标准的废旧农膜回收加工厂的建议。临潭县2020年安排300万元县级资金用于支持全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对现有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设备设施进行提升改造,目前项目招标已完成,厂房正在建设之中,项目完成后可辐射带动临、卓两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
二是关于“以奖代补”的形式提高农膜回收价格的建议。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农牧厅关于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9]117号)精神,按照《省级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对补助标准及程序都有明确规定,具体规定内容是:第六条 对符合条件的废旧农膜回收初级加工企业的一次性设备投资补助标准为5万元;并依据其废旧农膜回收加工量,以100吨(折纯量)为基础,每增加1吨奖励100元。第七条 对符合条件的废旧农膜回收深加工企业的贷款贴息,原则上限于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贴息期限为1年(不足1年的按实际贷款期限计算),贴息比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当年公布的同档次正常贷款基准利率的50%。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全县已建成的16个回收网点进行了监督考核,并与乡镇政府协调,对不发挥作用和作用发挥不明显的回收网点进行了调整,同时与各回收网点签订了《临潭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发动全县16个回收网点和1个生产加工企业,积极组织各收购网点负责人在田间地头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工作,年均发放以奖代补资金15万元左右,完成年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
三是关于加大对残膜回收加工厂各方面的支持和扶持力度的建议。县农业农村局和农村能源站为增强广大农民对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形成“农业环保、人人有责、从我做起”的良好社会氛围,多次深入各乡镇,与乡镇党政负责人座谈,共同探讨解决废旧农膜污染环境和回收利用的途径,并为各回收网点制作颁发了网点铜牌;深入田间地头、街头巷尾向农民发放《废旧“农膜、棚膜”回收倡议书》,讲解农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普及农业环境保护相关知识。加强了政策宣传,增大了农牧民群众对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的知晓率。在向过往路人发放环境保护宣传资料的同时,并进入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与废旧农膜加工利用企业详细解答《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的相关规定和处罚措施,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宣传引导,提高了农民对农业环保的责任意识,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舆论支持,促进了临潭县环境质量的提升。
感谢您对农膜回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请一如既往的关注、关心农业农村工作,为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建言献策。
(联系单位:甘南州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与科教科 联系电话:0941—8229974)
甘南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