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适老化模式/a> | 无障碍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政策解读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政策解读
甘南州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保护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6-05-22 作者:州农业农村局 来源:局办公室

甘南州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保护事项清单


1.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提升等工作。

2.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指导落实耕地土壤分类管理制度。对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采取分类管理措施。

3.负责指导农业清洁生产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废弃农膜回收处理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4.负责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

5.指导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

6.负责农药化肥及畜禽养殖等造成的职权范围土壤污染事件负责农业生态环境修复。

7.会同州生态环境局州自然资源局对拟开垦耕地的未利用地、复垦土地等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法进行分类管理

8.责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和涉及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损害的调查处理。

9.负责组织对涉及渔业等生态环境损害进行调查鉴定评估、赔偿磋商、提起诉讼、修复监督等工作

10.指导畜禽类污资源化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11.监督管理兽药及兽医器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


上一条: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轻工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的通知
下一条: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农文旅体健展商”融合促消费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