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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职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6-05-22 作者:州农业农村局 来源:州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5年以来,甘南州农业农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把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州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道路以推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和促进农业绿色发展为目标,持续推进农业生产清洁化、农业废弃物资源化,为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乡村生态振兴、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创建提供有力支撑。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现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一是全域开展“三清”集中清理,持续净化乡村生产生活空间。常态化组织各县市村庄清洁行动,统筹推进生活垃圾、沟渠水系、农牧业废弃物清理整治。督促各县紧盯干线公路、景区、村内巷道开展清扫清运,同步规范生产杂物堆放,拆除废弃棚圈、残垣断壁,消除视觉脏乱。指导各县建立农牧废弃物回收处置链条,规范废旧农膜、畜禽粪污、秸秆资源化处理,降低草原、农田白色污染。二是扎实推进“三治”攻坚行动,整治乡村环境突出问题聚焦户厕管护、村内乱拉乱贴乱占、村容提升开展全覆盖排查,建立问题台账闭环销号。组织各县对历年改造厕所开展回头核查,配齐乡镇维修队伍常态化上门检修,健全粪污清运机制。城镇片区配套简易污水收集设施,偏远牧区采用分散生态处理模式,严控污水、粪污直排河道。全域清理私搭乱建、占道堆放、墙面小广告与空中飞线,落实日常巡查规范村庄空间秩序。结合和美乡村建设实施美化工程,牧区规范定居点庭院圈舍,山区推进植绿复垦,常态化开展美丽庭院评比。三是健全全域长效管护机制,切实整改“重建轻管”短板构建“县级统筹、乡镇主抓、村级落实”三级责任体系,将人居环境整治纳入乡镇年度考核,各村配齐公益性保洁人员,落实门前三包、网格化管理。七县一市统一执行“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垃圾处置模式,针对牧区居住分散增设流动收集点。部分县引入第三方专业运维环卫设施,合作、临潭推行环境卫生红黑榜,强化奖惩约束。对和美乡村、人居环境项目全面自查,建立运维台账,定期检修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设施,及时处置设备破损、闲置问题。

(二)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落实耕地土壤分类管理制度。对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采取分类管理措施。严守耕地红线,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日常监管,严肃处置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坚持良田粮用,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油料和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青稞、小麦、玉米、马铃薯等粮食作物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不与粮争地。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强化耕地用途管制。通过土地整治、土地复垦、耕地占补平衡、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耕地质量建设工程,弥补了耕地数量减少、质量降低,遏制了乱占滥用耕地的势头,耕地保护和质量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2025年全州新建高标准农田2.2万亩、改造提升0.8万亩,已全部完成评审批复和招投标工作,并已开工建设,截止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78%。同时,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编制完成了甘南州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制订印发了《甘南州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甘南州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实施办法(试行)》、《甘南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方案》等制度。2025年全州共落实到位建设补助资金4839万元,其中县级自筹199万元,亩均达到1631元。2024年建设任务3.08万亩,已全部完成施工建设,到位中央和省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5496万元,县级自筹资金296.16万元。截止目前支出5526.3万元,支出率95.41%。针对高寒气候特点,科学指导各县市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措施。综合运用种植结构调整、增施有机肥、叶面阻隔、休耕等技术路径。按时完成年度项目前期工作,并推动项目落地实施,加强过程监管。全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的年度目标。

(三)农业清洁生产,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废弃农膜回收处理,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坚持源头防控与回收利用并重,高效组织实施中央财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积极争取省级废旧农膜回收处置“以奖代补”资金,进一步强化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废旧农膜回收率定在90%以上;高质量完成年度全州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建设,数据科学准确,为管理决策提供坚实支撑。强化秸秆收储运主体培育,通过农作物秸秆饲料化、燃料化、肥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方式,加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力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均稳定在90%以上;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绿色循环理念,采取以直接还田、堆沤处理为主的处理利用方法,着力推进尾菜处理利用,尾菜处理率稳定在70%以上。

(四)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设施农业方面,落实水肥一体化技术措施,有效降低耕地污染。生态循环农业方面,种养结合循环,加强畜禽粪便清理,直接还田增加肥力,降低化肥施用量。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循环利用,积极探索秸秆能源化、肥料化等多途径利用模式。节水农业发展方面,实行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以水定地、以水定产”,持续优化调整种植结构,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全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节水效果明显。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方面,做好农村可再生能源年度数据统计工作,总结分析相关情况,完成农村可再生能源分析报告。指导利用秸秆、秸秆+畜禽粪污等方式,实现农村可再生能源的资源化利用。

(五)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2025年争取资金56万元,申请录入表数356张,兑付356台套,报废更新356台套,补贴资金54.2930万元,受益户数272户。

(六)农药、化肥及畜禽养殖等造成的职权范围内土壤、水体污染事件,负责农业生态环境修复。大力推广使用高效植保器械和高效低残留农药,采用农业、生物、物理防治技术,全州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率达到48%以上,绿色防控率达到56%以上,农药利用率43.5以上,主要粮食作物病虫害危害损失率3.16%,危害损失率≤5%的目标任务。持续巩固有机肥替代化肥,投入资金3205.27万元,补贴使用商品有机肥3.18万吨;夏河县投入中央资金1000万元实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面积11.85万亩。在甘南州涉农7县市(玛曲县除外)入户调查210户,开展了全国农户施肥监测,结果显示甘南州平均农家肥施入为1吨/亩左右,措施得当、成效显著。

七)同州生态环境局、州自然资源局对拟开垦为耕地的未利用地、复垦土地等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法进行分类管理。一是从严抓实耕地保护。强化动态监测,对整治的撂荒地和耕地“非粮化”坚持“销存量”与“防增量”并重,加快建立多部门协同、全链条监管、日常化巡查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变事后发现、被动整改为预防为主、主动处置,有效防止耕地撂荒耕地“非粮化”。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在国土空间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耕地种植用途监测等业务方面的协作协同,共同推动“未耕种”耕地、疑似撂荒耕地核实等工作,提高工作的协同性和整体效能。

(八)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和涉及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损害的调查处理。一是常态化开展“长江十年禁渔”及黄河禁渔制度。聚焦长江禁捕、黄河禁渔、渔业安全生产监管、打击非法捕捞和打击市场销售等重点领域,制定印发了一系列工作方案,对3个专项工作组各项工作进行了细化。各成员单位扎实开展了“中国渔政亮剑”、“昆仑”、“清风行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通过细化措施、分解责任,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州县共出动执法车辆269辆(次),执法人员557人(次),张贴长江禁捕、黄河禁渔、“严禁加工制售野生水生动物”海报14500余份(张),各餐厅放置警示牌640件(张),检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125户(次)、农贸市场216家(次)、商超448家(次)、餐饮单位1143家(次),猎(渔)具店178家(次),农牧村集市37次,监测电商平台132次。组织开展重点时段和重点河段打击非法捕捞联合执法,对包括长江流域在内的8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开展巡护36次,沿河巡护累计达到5000多公里,巡查期间未发现涉渔案件。同时,加大对跨省际交界水域联合执法力度督促检查,分别与青海果洛、四川阿坝和甘孜签订《重点水域禁捕联合执法行动协议》,通过联合交叉执法行动,有效整治交界水域违法捕捞等不法行动。二是圆满完成州内增殖放流供苗单位省级复核检查。配合省农业农村厅核查组赴我州舟曲县、玛曲县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核查工作,通过现场查验土著鱼亲本及苗种品种,详细查阅生产、用药、销售、基因鉴定等记录台账,有效规范了苗种供应单位管理、保障增殖放流苗种质量,对夯实增殖放流工作基础具有重要意义。经省级核查组反馈,我州两个土著鱼繁育场土著鱼亲本品种齐全、体格健壮,各项制度健全、专业人员技术过硬、饲养科学规范、符合农业农村部珍稀濒危物种供苗单位资质复核要求,评估成绩为良好。三是按制度开展国家、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护。协同各县市对全州7个国家级和1个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进行了全覆盖巡护,出动车辆13台次,人员56人次,巡护里程1300余公里。督促指导临潭县分别在羊沙河、冶木河重点区域载立两个禁渔标识政策宣传牌,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四是强化农产品监管力度、维护好水产品质量安全。联合州农林牧草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所,赴卓尼县九甸峡库区,开展水产品监测(分险监测)抽检工作,共现场抽检鲟鱼、金鳟、虹鳟等冷水性鱼类样品10份30余尾,通过抽检,及时有效掌握我州境内水产品养殖现状及质量安全,出具权威性监测报告,为企业及养殖户科学化养殖保驾护航。五是扎实开展精准服务、科技赋能提升业务执法水平。组织州渔业局派出2名科技特派员下沉一线、为联系企业开展精准科技服务,结合派驻单位舟曲县城关镇兴泰综合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实际需要,开展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重口裂腹鱼人工繁育试验工作,州渔业局为派驻单位投放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重口裂腹鱼亲本150尾,后备亲鱼1200尾,从根本上缓解了该企业存在亲本数量少,老龄化严重的实际困难。联合州总工会、州人社局,邀请国家二级教授、渔业研究员集中为渔业渔政从业人员、渔船长(企业法人、技术员)和社会公益团体参与者共79人进行授课培训,通过闭卷考试、水质检测实操、看图甄别鱼类品种等方式比拼,两个工种产生集体奖3个和个人奖28个,圆满完成甘南州第四届渔业渔政技能竞赛暨2026年甘肃省百万职工技能竞赛甘南赛区启动仪式,为即将召开的全省渔业技术推广总决赛推送三名参赛选手代表甘南参赛。六是全面完成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招标工作和放流任务。严格按照招投标工作程序及步骤,与中标供苗单位签订合同,明确放流鱼类品种、数量、规格和具体地点,利用甘南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官网发布放流公告,协调州公证处公证员全程参与放流活动。首次探索对珍稀濒危物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标识放流,为后期追踪放流效果评估和水生生物资源调查发挥专业技术支撑,同时加强对水电站和涉渔工程生态补偿增殖放流的技术指导,确保放流程序科学规范。

(九)对涉及渔业等生态环境损害进行调查、鉴定评估、赔偿磋商、提起诉讼、修复监督等工作。一是扎实开展水产种质资源调查。长江流域:自2022年4月以来,我州连续4年开展8次“甘肃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渔效果评估”,白龙江水系迭部段调查监测确定出27个鱼类品种,较2022年连续增加4个。经甘农大刘哲教授调查团队估析,渔获物中小体型重口、齐口裂腹鱼占比大,是近年地方渔政部门和涉水企业增殖放流的地方品种鱼苗。2025年5月8日,在旺藏代古寺监测点首次捕获鼻须高原鳅添补了甘肃省长江流域存在这一物种的空白。黄河流域:依托州县渔业技术推广部门技术力量,结合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计划,分别在黄河干流、支流,洮河、大夏河等重点水域开展鱼类调查监测工作,2024年9月底,在玛曲县阿万仓镇贡曲河段捕获体重670克厚唇裸唇重鱼,冷水性土著鱼苗长势缓慢,5年才长250克左右,此条鱼捕获与近年地方政府开展渔政联合执法等各项举措取息息相关,营造出了干群齐心合力、共同护渔的良好氛围。二是持续加强保护区及栖息地修复。自2009年以来,我州分别成立了黄河上游特有鱼类(玛曲)、洮河扁咽齿鱼(碌曲)、大夏河裸裂尻(夏河)、洮河特有鱼类(卓尼)、冶木河羊沙河特有鱼类(临潭)、洮河甘南段特有鱼类(合作)、白龙江特有鱼类(迭部、舟曲)等7个国家级和1个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着重对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厚唇裸重唇鱼、极边扁咽齿鱼、拟鲇高原鳅、骨唇黄河鱼、重口裂腹鱼)、省级重点保护地方品种(黄河裸裂尻鱼、花斑裸鲤、齐口裂腹鱼)进行保护。州县开展资源调查与监测及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治工作,联合水务、生态环保、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国家电网等部门累计监督办理黄河流域涉渔工程建设项目对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影响评估及涉渔工程生态补偿资金及措施落实117批(次),着力协助企事业单位有序推进了一系列有利于甘南地方经济发展的民生、惠民工程、招商引资等重大项目,不仅有效保护了当地特有土著鱼类种质资源,而且努力实现了在保护中发展和发展中保护的良好运营环境。三是参与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地勘查工作。省部级工作组对我州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渔政执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理念,科学推进保护区优化调整,使渔业资源栖息地的生态保护作用发挥更加明显。四是督促涉渔工程单位有序推进生态补偿措施落实。我局制定印发了《涉渔工程生态补偿措施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由州长江禁捕工作专班牵头组织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协调成员单位,抽调专人组成暗查暗访工作组,在全州范围内对涉渔工程项目开展大起底、大排查,通过详细掌握重点水域相关县域涉渔工程生态补偿措施落实具体进展外,将推进落实涉渔工程生态补偿工作遇到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进行归纳总结整理,分别向涉及县域政府、行业监管部门、责任单位提出具体可行的解决措施,全力助推涉渔工程生态补偿措施有序落实。

(十)畜禽类污资源化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方面。2025年,全州各类牲畜养殖量达280万头只,其中牛121万头、羊132万只。目前,全州病死牛羊无害化处理工作开展有序、运转平稳,2025年全州无害化处理牛羊共7.9174万头只,其中牛3.98万头、羊3.93万只。在畜禽粪污资源利用方面,2025年全州共计产生畜禽粪污1110万吨,资源化利用量972.53万吨(粪污全量还田423.7万吨,粪便堆粪231.34万吨,粪污能源化利用279.87万吨),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7.62%。

(十一)兽药及兽医器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一是兽药使用环节监管。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2021-2025)”和“规范兽药使用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行动”,指导养殖场户科学、规范、安全使用兽药,严格落实兽药使用休药期等制度,大力纠治“超范围、超剂量、超时限”用药行为,指导做好兽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鼓励使用安全、高效、低残留的兽药替代产品,从源头减少兽药使用量和兽药残留对土壤、水体的污染风险。经统计,2021-2025年,全州累计报名参加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的养殖场达到654家,开展比例为81.85 %。二是饲料生产环节监管。在饲料生产许可审批过程中,协助省农业农村厅严把饲料生产企业环保准入关,严格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业农村部1849、1867两项公告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审查并督促企业配备符合要求的饲料生产除尘设备,在保证生产安全的同时,减少粉尘排放对环境的影响。三是畜禽屠宰环节监管。严把畜禽定点屠宰准入许可关口,将屠宰企业是否取得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环评报告、是否取得《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是否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纳入审查内容,从源头上杜绝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进入畜禽屠宰领域。加强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监管。督促屠宰企业规范处置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企业自行处理的,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无害化处理设施并建立处理台账,明确产物去向。委托处理的,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暂存设施、签订“委托处理协议”并建立移交台账,详细记录处置种类、数量和去向。严厉打击随意弃置、买卖、屠宰、加工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有序推进屠宰企业改造升级。2024年以来,根据国家和全省统一部署,以生猪屠宰企业GMP改造为契机,有序推进畜禽屠宰企业改造升级,逐步提升其规范化管理水平,从根本上推动畜禽屠宰行业从被动治污向绿色生产转型。当前,3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分类改造正在有序推进。牛羊和家禽屠宰企业改造工作待有关屠宰质量管理规范正式颁布实施后再行按部署推进。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面向“十五五”,我们将在巩固现有成果基础上,推动农业生态保护工作向更深层次、更广范围拓展,为筑牢高原生态安全屏障和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一要升级监测体系,守护河湖渔业生态平衡。持续加大对青藏高原特有鱼类种质资源保护力度,督促指导黄河流域六县市、长江流域三县扎实开展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黄河禁渔、长江禁捕联合执法、涉渔工程生态补偿措施落实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开展增殖放流、渔业资源和栖息地调查监测,持续优化水生物群落结构,稳固河湖生态平衡。二要提质粪污利用,构建循环农业产业体系。持续加强畜牧大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巩固提升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能力,依法依规妥善处理规模养殖污染问题,加强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技术服务指导工作,积极引导养殖场采取堆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等模式,规范处理、合理利用畜禽粪污。三要加强宣传引导,推动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广泛宣传《农药管理条例》、《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群众保护农牧业生态环境的意识。强化地膜回收治理,推广加厚耐候地膜,研发地膜回收机械,推动回收率保持在90%以上。提升秸秆利用水平,推广秸秆饲料化、基料化技术,力争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2%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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