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整改办《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清单销号督导审核工作的补充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1 重发展、轻保护的问题在不同层面、不同领域、不同范围内依然不同程度存在。
责任单位:局党委办公室、局行政办公室、局属相关单位。
责任领导:局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局属相关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农牧局、农牧林业局负责人。
整改目标: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发展中保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局党委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专题研究部署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学习纳入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将《甘南州生态文明教育读本》作为干部职工学习的主要内容,学习领会国家、省上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将全州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推向深入,抢占绿色崛起制高点,打造环境革命升级版,全面贯彻执行《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严守生态红线,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进一步明确农牧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按照农牧部门的职责,对环境保护工作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已经具备了整改销号的条件。
问题编号2 有关部门危机感、紧迫感不强,没有真正把环境保护工作放在发展全局中去认识、考量和把握,责任意识不强,压力传导不够,导致在具体工作推进上存在不严不实问题。
整改目标:将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压实。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局党委办公室、局行政办公室、局属相关单位
责任领导:局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局属相关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农牧局、农牧林业局负责人
完成情况:州农牧局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事关全局和长远的大事来抓,把环境保护工作放在全州发展大局中去认识、考量和把握。严格落实《甘肃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主要依据。推动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已经具备了整改销号的条件。
问题编号3 环境保护工作推动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目标: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建立督查督办制度,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工作各项任务。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局党委办公室、局行政办公室、局属相关单位,各县市农牧局、农牧林业局负责人
责任领导:局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局属相关单位负责人
完成情况:按照《中共甘南州委甘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 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规定(试行)>的实施意见》,切实履行贯彻生态文明建设决策的主要领导责任。认真学习传达中央和省、州关于环境保护工作部署要求,及时研究部署州直农牧系统环境保护工作。结合农牧工作实际,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相关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州农牧局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坚持做到专题研究、分解工作任务,抓好督促落实全面统筹,建立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制度。制定了《甘南州农牧局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甘南州农牧局贯彻落实< 甘南州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案>实施方案》,细化了《州农牧局关于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台账》,明确了整改时限、整改目标、责任人员,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责任制,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已经具备了整改销号的条件。
问题编号4 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审批、违法建设问题屡禁不止,个别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目标:全面掌握自然保护区内各类项目行政审批和建设情况,对违法违规审批一律撤销,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分类分期清理退出;2017年起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得到严格执行,杜绝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发生。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州农牧局渔业科,州青藏高原特有鱼类保护区管理局
责任人员:州农牧局分管领导,州农牧局渔业科,州青藏高原特有鱼类保护区管理局负责人,各县市农牧局、农牧林业局负责人
完成情况:根据《全州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百日自查整改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问题自查摸底工作,对涉及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审批手续进行调查核实。理顺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健全管理机构,开展资源本底调查、土地确权、划界立标工作。申请涉渔生态补偿资金110万元,建设安装了200根界桩,20座界匾,3个大型宣传牌,进一步明确了保护区界限。根据自查摸底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以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确定为时间节点,分类开展整治工作。已经具备了整改销号的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甘南州农牧局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的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7年10月30日—2017年11月3日,共5天。
受理部门:甘南州农牧局
联系电话:09418212650
联系地址:甘南州委党校信息楼402室
州农牧局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