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适老化模式/a>
|
无障碍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政府信息公开
政策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政策法规
惠农政策
农业执法
甘南农机
质量安全
政务信息
农业专家
三农动态
农业要闻
农技服务
公众参与
办事服务
农业要闻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农业要闻
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强监管执法 保供固安全
发布日期:2021-09-07
作者:
来源: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为进一步加强全州种业监管,全面净化种业市场,落实打好种业翻身仗部署要求,强化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2021年全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甘农种发[2021]5号)和甘南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甘南农字[2021]155)号要求,州农业农村局于8月30日至9月3日组成工作组对各县(市)2021年种业市场监管执法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工作组由州农业农村局组织牵头,由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州种子工作站、州农技推广站组成。分别在迭部县、舟曲县、临潭县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全面督查了三个县2021年种业市场监管执法工作进展情况。工作组对照省州制定出台的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和《实施方案》要求,对全州各县(市)在种业知识产权保护,解决品种同质化问题,打击制售假劣、非法生产转基因种子等行为,对主要农作物种子质量抽查合格率,种业领域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的协调配合等方面进行逐项核査。对发证的种业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50%;对良种繁育基地监督检査覆盖率100%,对辖区内种子经营门店抽査检査覆盖率不低于50%;对被抽查门店备案经营品种抽查覆盖率不低于30%;被检査企业、经营门店问题整改合格率为100%;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备案率及生产经营品种备案率为100%;达到移送条件的案件,向公安部门移送率为100%。
工作组在各县督查时指出:一要严格良繁基地监管。以种子生产企业生产经营许可、生产备案、委托合同、品种权属和亲本来源等内容为重点,开展日常检查巡査,严厉打击盗取亲本抢购套等侵权行为,逐步建立完善种子生产主体红黑名单制度。二要加强种子质量监管。各县应结合本地用种实际,在春季、秋季等关键种子市场销售期,以种子标签和种子质量为检查重点,开展市场专项检查,在冬季开展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抽査。三要加强种子经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档案、包装标签及种子质量、真实性、转基因成分等。落实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投诉举报较多或有重大种子案件的企业,加大检查抽查频次,实行品种检查全覆盖;对于信用好、开展种子质量认证等企业减少检査频次。四要加强市场检查。在春季秋季等用种关键时期,重点检査种子包装标签、生产经营备案、购销台账和种子质量、真实性、转基因成分等。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强化属地电商渠道种子经营行为的监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工作组在各县督查时要求:一要严査种业违法案件。以品种权侵权、制售假劣、无证生产经营、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为重点,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一般案件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市)査处,跨区域、重大复杂案件由省州级查办或组织查处、挂牌督办,査处结果及时公开。二要建立健全执法协作机制。健全种业监管部门和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做到事有人办、责有人担。完善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线索通报、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加强种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三要强化种业执法能力。加快州县(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确保机构设置、“三定”印发、入员划转、执法保障“四到位”,探索整合州县(市)两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提高联合执法的能水平。州县(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要以种业执法作为2021年农业行政执法大练兵活动的重要内容和契机,以提升种业执法实务技能为重点,加强培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利用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种业大数据平台等,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
上一条:
四川省农科院植保所彭云良研究员来州农科所考察交流
下一条:
《甘肃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