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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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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有机肥质量源头 确保农民用肥安全
发布日期:2023-02-06 作者: 来源:

为创建国家绿色发展先行区,推进“五无甘南”建设,严把有机肥产品质量源头管控,维护农业生产者合法权益,确保全州春耕生产用肥安全。根据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甘南州2023年冬春季有机肥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甘南农函字〔2023〕3号)要求,1月9日至15日,州农业农村局抽调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州农技站执法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监督抽查组,对我州取得有机肥登记证的16家生产企业开展了2023年冬春季有机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专项行动。

      本次监督抽查专项行动执行“双随机、一公开”规定,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夏河县达哇央宗、卓尼县藏东、玛曲县蒋朵等16家有机肥生产企业,开展有机肥产品登记备案、包装标识标签、广告宣传、生产销售库存和价格台账情况监督抽查。同时,将成品进行抽样并送第三方机构检测。对夏河县盼德、玛曲县曲源、合作市嘉宝等8家暂未开展生产的企业责令其做出书面承诺,待生产自检合格后,申请州农业农村进行抽检,产品抽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抽检过程中,执法人员按照有机肥抽检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样品抽取,并在抽样方法、现场分样、现场取证、抽样单填写、被抽样单位签字盖章等各环节进行全程执法记录,保证了抽样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此次抽检结果,加大对不合格有机肥产品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做到“抽检一批、规范一批”,有效提高监管效能,切实维护农资生产经营秩序,让广大农民用上优质、高效、放心的有机肥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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