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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开展2017年第四季度农产品例行检测抽样工作
发布日期:2019-11-06 作者: 来源:

我州开展2017年第四季度农产品例行检测抽样工作 

按照《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关于协助完成第四季度农产品例行监测抽样工作的函》(甘农质监函〔2017〕61号)文件要求,我站积极协调配合省农产品监督管理站、兰州市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中心,于2017年10月26日和2017年10月27日至28日,分别对畜产品和种植产品进行了省级例行检测抽样工作。

畜禽产品在合作市的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和屠宰市场共随机抽取样品17份(其中:超市抽取3份;集贸市场抽取12份;生鲜乳2份抽自鲜奶销售点)。种植产品在合作市和舟曲县随机抽取样品60份(其中:种植基地16份;超市2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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