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农牧村集体财务管理,维护农牧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牧民的利益,促进农牧村集体经济发展,4月11日,市农牧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站组织召开农牧村集体“三资”座谈会。各乡镇、相关街道分管领导及农牧干事共13人参加了会议。
在会上,学习传达了《中共甘肃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继续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验收工作的通知》(甘农领办函〔2022〕5号)文件精神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通报并交流了各乡镇、相关街道“三资”数据录入及全国清产核资数据录入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难点。安排部署了关于确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强村抓点相关工作。
会议要求,一是各乡镇、相关街道要按照2021年9月13日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部署视频会议要求,认真对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检查复核指标,全面检视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成员身份确认、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建立、农民集体资产权能保障等方面再次自查自验,补齐短板不足。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三资”管理工作,规范运行村级财务,确保录入的村级账务、集体资产资源、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和收付款凭据管理等相关信息与清产核资系统数据准确一致,与全省“三资”系统和全国清产核资系统数据一致。三是抓实抓细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各乡镇要积极遴选推荐1-2个规范运行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抓点带村强产业为目的,巩固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促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运营,确保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最终达到带动一村、示范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