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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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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2023年州委一号文件发布
发布日期:2023-06-14 作者: 来源:甘南日报

中共甘南州委 甘南州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吹响了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奋进号角。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自治州建州70周年。

做好2023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州“三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及州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暨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守住“两个底线”,扎实推进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加快建设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和美乡村建设示范区、三产融合发展特色区、乡村治理工作样板区,为全面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甘南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

一、扛牢政治责任,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      
(一)全力抓好粮食生产。         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属地责任,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实施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扩面积、提单产、提自给率,大力发展以农机为载体的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服务,加快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2023年全州粮食种植面积达到70万亩以上,产量达到12万吨以上。其中青稞种植面积达到28万亩以上,总产达到4.2万吨以上。充分认识青稞生产对保障全州农产品供给、维系社会和谐稳定、延展产业文化链条的特殊意义,加力推进青稞种质资源保护、良繁基地建设、精深加工、品牌打造等重点工作,打造涉藏地区青稞绿色生产加工高地。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完善价格、补贴、保险“三位一体”政策体系,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稳定农民预期、降低生产风险。严防“割青毁粮”。严格县市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        
(二)因地制宜发展设施农业。         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充分发挥自然气候优势,在一江两河(白龙江、洮河、大夏河)沿岸的川地、台地有序推进以食用菌为主的设施农业建设,集中连片推进老旧温棚设施改造提升,同步加强品种更新与新优良种推广,对接市场需求推行订单生产,全州食用菌种植面积达到7700亩。鼓励龙头企业、农牧民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蔬菜集约化育苗、粮食烘干、挤奶厅、农产品产地冷藏、冷链物流等设施建设。鼓励发展工厂化集约养殖、立体生态养殖等新型养殖设施。推进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和水产养殖池塘改造升级。鼓励对设施农业建设给予信贷贴息。      
(三)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         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从耕地资源向整个国土资源拓展,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宜牧则牧、宜渔则渔、宜林则林,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大食物供给体系。围绕林下种植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和经营主体培育等工作,开发更多绿色有机生态林下产品,2023年产值达到0.8亿元以上,3年内达到1.5亿元。建设优质节水高产稳产饲草料生产基地,加快苜蓿、燕麦等草产业发展。大力发展青贮饲料,加快推进秸秆养畜。深入推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合理利用草地资源,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制度,按照禁牧面积887万亩、草畜平衡面积2938.84万亩实施好第三轮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全州天然草原放牧牲畜存栏量控制在省定要求指标以内。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按照“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质量有保障”的要求,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加强风险监测,全州农产品定性检测和定量检测分别达到22000个和1162批次。全面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四)统筹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调控。         稳妥推进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储备增储和调节储备充实,压实储备责任,加强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科学做好吞吐调节。强化储备和购销领域监管。加强粮食生产、加工、流通、储备、节粮减损能力建设。健全农产品全产业链监测预警体系,分类分品种加强调控和应急保障。严格“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紧盯生猪稳产保供目标任务,年末生猪存栏达到17万头、出栏达到24万头。扩大绿色有机肉品生产规模,增加奶源供给,肉奶总产量力争突破23万吨。深入开展粮食节约行动,推进全链条节约减损,健全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提倡健康饮食。      
二、夯实基础设施,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五)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坚决遏制“非农化”、有效防止“非粮化”。坚持良田粮用大原则,良田好土优先保粮食。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实行部门联合开展补充耕地验收评定和“州县审核、省级复核、社会监督”机制,确保补充的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产能不降。严格耕地用途管控,建立和规范耕地转为园地、林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管控机制。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六)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坚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产业基地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农机农艺推广应用、撂荒地整治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建立健全投入稳定增长和管护机制,全州新建高标准农田4.9万亩、改造提升3.5万亩。在基础条件好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开展绿色农田建设试点。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积极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涉及违纪违规问题的要立即启动问题核查、追责问责和自查整改工作。加强坡耕地综合治理,接续推广节肥技术和测土配方施肥,提升耕地地力等级和质量。大力推进机械化深耕深松、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提升土壤有机质。严厉打击破坏土壤行为。按照宜耕全耕、不漏一户、不漏一块的原则,推进撂荒地的摸排整治工作。      
(七)持续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实施一批骨干水网、民生水利、水生态保护和防洪抗旱减灾工程,构建与生态建设、经济发展和民生需求相适应的水网体系。加强到乡到村到户水利和安全饮水设施建设,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提供水资源保障。强化蓄滞洪区建设管理、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八)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         研究开展新一轮精细化农业气候资源区划和农业气候灾害普查。优化完善农业气象观测设施站网布局,分区域、分灾种发布农业气象灾害信息。加强旱涝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和农业生产防灾救灾保障。健全基层动植物疫病虫害监测预警网络,加强病虫害绿色防控,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常态化防控和重点人兽共患病源头防控,加强疫病检测诊断能力建设。实施草业饲料基地、养殖暖棚、干旱草场节水灌溉、生鲜乳收购站等畜牧业设施建设。完成人工种植饲草料22万亩,产量达到10万吨。提升重点区域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水平。      
三、锚定科技创新,建设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      
(九)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以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为契机,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各项专项资金支持,强化科技集成创新,搭建先行先试平台,推进农业资源利用集约化、投入品减量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舟曲县实施重点流域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夏河县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为全州农业绿色发展探索路径、推广经验。持续巩固有机肥全面替代化肥行动,引导就地就近利用好畜禽粪便等有机肥资源,落实有机肥政府补贴政策,强化有机肥生产监管力度。规范提升16个有机肥生产企业,年生产有机肥20万吨以上。全州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1%以上,尾菜处理率达到70%以上,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秸秆利用率达到90%以上。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严厉打击非法引入外来物种行为,实施重大危害入侵物种防控攻坚行动,加强“异宠”交易与放生规范管理。      
(十)加强农业生态保护修复。         加快甘南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推进《甘南藏族自治州草畜平衡和禁牧条例》立法工作。加大草原保护修复力度,改良修复退化草原40.3万亩,应急防治草原有害生物260万亩。完成国土绿化8万亩,深入开展大夏河沿岸、213国道、玛曲黄河沿岸、白龙江风情线、洮河风情线、尼玛公路等“六大生态廊道”建设。力争创建省级森林小镇8个。推进以若尔盖国家公园为主体的合作美仁、玛曲阿万仓两个国家草原自然公园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做好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工作。加强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      
(十一)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         完成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强化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加大对种业基地和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支持力度。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启动建设青稞文化博物馆和青稞油菜保护与发展条例立法工作。实施甘南牦牛藏羊种质资源保护扩繁工程,完成“美仁牦牛”“科才牦牛”国家畜禽遗传资源认定,新组建牦牛繁育核心群13个。科学划定资源保护区、保护场,做好甘加羊、乔科羊、洮羊、洮藏黑山羊畜禽遗传资源认定及保护,建成甘加羊、科才羊、欧拉羊种质资源保种场各1个,在玛曲县、碌曲县、夏河县建成藏羊扩繁场3个,标准化养殖基地3个、标准化养殖示范场3个。因地制宜建设符合产业发展需要、区域特色明显的青稞、中藏药材、食用菌、油菜良种繁育基地。在合作、临潭、卓尼、夏河、碌曲、迭部6县市建成青稞良种繁育基地5.5万亩,在合作市、卓尼县、碌曲县建设原原种繁育田300亩、提纯复壮田200亩、原种繁育田800亩;以临潭、卓尼、舟曲3县为主建成中藏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0.5万亩;在合作、舟曲、迭部、卓尼、夏河5县市各建1个食用菌本土品种选育基地,年生产木耳、羊肚菌等食用菌菌棒2500万棒以上;在合作、临潭、卓尼3县市建成甘南白菜型油菜良种繁育田100亩。      
(十二)加快农牧业科技创新应用。         实施强科技行动,全州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0家、省级科技创新性企业13家,技术合同成交额1.9亿元、高技术产业营业收入0.42亿元。聚焦底盘技术、核心种源、关键农机装备、耕地质量和农业节水等领域,推进关键核心技术公关。强化企业自主地位,支持企业建立科技创新平台,组建企业创新联合体,实施重大农业科技专项,采取研发后补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措施支持企业发展壮大。稳定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支持龙头企业建立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和应用示范基地,推动农业科技走进田间地头。实施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推进农机、农艺、品种集成配套,大力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全程生产托管服务,全州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48%以上。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履行地方法定支出责任。      
四、落实帮扶政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十三)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压紧压实各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瞄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严重困难户,紧盯“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产业就业、易地搬迁等薄弱环节,把帮扶政策衔接好、措施落到位,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决防止出现整村整乡镇返贫。强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对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实行精细化管理,依托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建立健全“一键报贫”机制,第一时间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对帮扶资源实行精细化配置,统筹各级帮扶资源到县到乡到户;对监测对象实行精准化扶持,有劳动能力的监测户至少落实一项开发式帮扶措施,没有劳动能力的做好兜底保障,弱劳力半劳力的要创造条件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以县为单位探索设立防贫专项救助基金,兜牢防止返贫致贫“最后一公里”防线。      
(十四)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根本措施,推动各类资源、帮扶措施向促进产业发展和扩大就业聚焦聚力。更加注重扶志扶智,聚焦产业就业,不断缩小收入差距、发展差距,注重激发脱贫群众依靠自身力量发展的志气心气底气。确保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东西部协作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提高到60%以上,重点支持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鼓励有条件的农牧户发展庭院经济。健全完善利益联结和联农带农机制,带动农牧民增收。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产。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加大教育、医疗人才“组团式”帮扶力度,实施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确保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总体稳定。持续运营好就业帮扶车间和其他产业帮扶项目。充分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保障作用。深入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在临潭、舟曲、卓尼3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一批补短板促振兴重点项目。更好发挥驻村干部、科技特派员产业帮扶作用。深入开展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专项行动和搬迁群众产业就业帮扶专项行动。      
(十五)稳定完善帮扶政策。         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牧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开展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成效监测评价。扎实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推进“富农产业贷”工作,保持信贷投放力度不减,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对帮扶项目的金融支持。推动东西部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向产业、劳务、医疗、教育、消费等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拓展,年内每县市要引进5家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把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常态化帮扶,研究过渡期后农牧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地区常态化帮扶机制。      
(十六)抓早抓细产业发展风险防范。         对脱贫攻坚期到户产业资金入股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的,要督促承接主体按协议约定兑现分红,对协议到期后经营不善的,督促通过实物形式将本金退还给脱贫户,防范分红风险。加快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加强产销研判,加大产销对接,防范市场风险。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加大承保理赔力度,做到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应保尽保、应赔尽赔”,防范自然风险。      
五、聚焦全链建设,打好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收官战      
(十七)打好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三年倍增行动收官战。         围绕“牛羊猪鸡菜果菌药”等优势特色产业,强化创新驱动,加大政策扶持,构建完善育繁推、种养加、产供销、一二三产深度融合的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产业体系。建成8县市农业产业园区,力争认定2个省级产业园区。引导资源要素和各类企业向园区聚集,建设大园区、促进大加工、发展大产业。年内提升农业产业强镇1个、续建农业产业强镇2个、力争申报获批农业产业强镇1个。推动产业布局区域化、种植标准化、生产规模化、发展集约化,以临潭、卓尼、舟曲为主集中建设中藏药材、高原夏菜、食用菌、油菜等特色产业基地45万亩。发展林果产业基地0.08万亩、提质增效0.22万亩。      
(十八)持续推进牦牛产业引领的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突出牦牛产业,不断完善良种繁育、集约养殖、精深加工、标准规范、品牌营销、综合保障六大体系。高质量建设万头牦牛养殖州级示范点5个、千头牦牛养殖县级示范点12个。改造提升5个万亩人工饲草基地。开展种畜调引、调换2260头,种畜鉴定14.35万头,建成人工受精站2个,冻精授配母牛2.3万头。继续对418家牦牛养殖合作社暖棚、储草棚和道路场地等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示范引领“放牧+补饲”“舍饲+半舍饲”的标准化养殖。扩大“舍饲补饲”规模,推进四季出栏、均衡出栏。完善2至4岁牦牛出栏奖补政策,年内完成1.9万头2—4岁牦牛收购补贴工作,加工生产2—4岁牦牛高端肉品100吨。实施牦牛智能电子耳标佩戴工作,并将基础数据录入甘南州智慧畜牧业大数据管理平台,逐步完善可追溯体系。推进牦牛产业延链补链强链,牦牛肉和牦牛乳链主企业达到3户以上,专精特新企业5户以上,牦牛系列产品加工率达到60%以上,农牧民在牦牛产业中的人均纯收入提高500元以上。持续推动藏羊、蕨麻猪、从岭藏鸡等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夏河县续建万只藏羊养殖基地1个,迭部县不断提升蕨麻猪养殖合作社示范基地建设,舟曲县力争建成从岭藏鸡产业带。完善养殖业标准体系,优化布局畜禽良种繁育场建设,扶持家庭农牧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稳步扩大养殖规模。      
(十九)加快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和食品工业。         实施“4315”链主骨干企业提升行动,新增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1个,培育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6个。以链主企业和骨干企业为重点,强化多样化初加工、精准化精加工、高端化深加工,配套升级机械、包装、储运等设施设备,补齐加工短板,推动产业链“强筋壮骨”,重点在牦牛、青稞精深加工方面取得突破。各县市务必在3月底前制定出台《特色农产品及食品加工产业链建设方案》,建立完善农产品加工产业链推进工作机制。突出农产品精深加工环节,大力开展农业和农产品招商引资专项行动,州县市要尽快成立招商引资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招商引资目标库和招商引资项目储备库,通过“走出去请进来招商、园区招商、以商招商、代理或网上招商”等多种方式,加快引进战略投资者,推动农业优势资源和资本高效对接,增强现代农业市场主体带动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能力,年内完成现代农牧产业项目签约额15亿元、山野珍品产业项目签约额1亿元,签约项目开工率达100%,项目资金到位率达60%。      
(二十)塑强“甘南牦牛”引领的知名品牌。         聚力打造“甘南牦牛、甘南藏羊”知名品牌,抢占牦牛藏羊品牌战略高地。启动建设国家级牦牛及产品专业批发市场,改造提升玛曲县活畜交易市场,高效运行碌曲县贡巴甘青川活畜交易市场等一批产业初级市场。在兰州、西安、广州、上海等地开设甘南牦牛藏羊肉系列产品体验店。加快州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登记注册,召开州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发布会进行政府贴标。高质量举办首届甘南青稞文化节、青稞论坛、甘南牦牛论坛、中藏药材论坛等一系列产业推介活动。健全特色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评价体系、营养品质检测评价体系、质量安全追溯监管体系和生产技术标准化体系,构建省级“甘味”公用品牌、州县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商标品牌三级融合、协同发展、互为支撑的品牌体系,持续提升“甘味”农产品市场知名度和核心竞争力。加大农产品品牌建设投入力度,加强“三品一标”农产品申报、管理和保护,举办品牌形象设计和形象大使选拔赛。各县市均要组建特色农产品产销协会,构建“政府推进、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社会促进”的品牌建设大格局。2023年,全州新认证“三品一标”10个以上,新增“甘味”企业商标品牌8个以上。      
(二十一)加快发展现代乡村服务业。         全面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加快完善县乡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县域采集配送中心,推动农牧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共同配送、即时零售等新模式,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乡村下沉。建设提升一批专业批发市场和牛羊猪鸡菜果菌药等产业初级市场。发展乡村餐饮购物、文化休闲、养老托幼、信息中介等生活服务。推动农牧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快递物流园区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开展新能源汽车和绿色智能家电下乡。科学有序推进全州数字乡村建设,建立三农大数据平台,创新数字共生乡村新业态。      
(二十二)推进乡村新业态融合发展。         跨界配置农业和现代产业要素,利用“旅游+”“生态+”等模式,促进产业深度交叉融合,形成“农业+”多业态发展态势。推进农业与文化、旅游、康养等产业融合,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发展田园养生、研学科普、民宿康养等休闲农业新业态。推进农业与加工流通业融合,发展中央厨房、农超对接、直供直销、定制生产等模式;推进生态农业与信息产业融合,实施“数商兴农”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发展智慧农牧场、智慧甘南生态大数据平台等,建设农副产品直播电商基地。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开发具有鲜明地域特点、民族特色、乡土特征的产品产业,发掘传统工艺,培育乡村工匠,创响“土字号”乡村特色品牌。      
六、挖掘致富潜力,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      
(二十三)拓宽就业渠道促增收。         大力发展县域富民产业,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强化各项稳岗纾困政策落实,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稳岗倾斜力度,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挖掘经营增收和务工增收潜力。持续做好组织化劳务输转,更多采取点对点、订单式的方式输转,提高就业质量和稳定性。聚焦劳务输转和产业需求,采取依托企业培训、劳务品牌培训、项目制培训等方式,培养造就更多的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民工。支持规上企业开展农民培训。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测预警机制。维护好超龄农民工就业权益。2023年全州实施职业技能培训7500人以上,劳务输转11.5万人以上。在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推广以工代赈,适当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      
(二十四)强化利益联结促增收。         发挥龙头企业牵引作用,鼓励农业企业通过订单收购、吸纳就业和股金分红等形式带动小农户。深入开展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支持家庭农牧场组建农牧民合作社、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办企业。引导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通过统购农资良种、提供生产服务、开展订单合作及承担农业生产托管等方式,与小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帮助小农户提升生产经营水平。2023年,全州“五有”合作社占比达到60%,发展高标准联合社40家,纳入全州财务共享中心统一代理记账合作社达到1900家以上;新培育家庭农牧场380家以上,创建示范农牧场50家,合作社和农牧场联结小农户占比达到35%以上。坚持为农服务和政事分开、社企分开,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二十五)加大政策扶持促增收。         以促农发展、促农增收为落脚点,用足用好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本着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落实好低保、医保、特困、五保、养老等社会救助政策。进一步完善政策实施机制,加大稳岗拓岗、产业奖补、草原奖补等方面资金投入力度,探索建立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效定补等创新方式促农发展。充分考虑产业发展、企业引进、集体经济培育、土地流转中农牧民的诉求和需要,让农牧民真正得实惠、能增收。      
(二十六)分享改革红利促增收。         有序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研究制定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的具体办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在完成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的基础上,加快临潭县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示范县建设,及时总结经验并在全州范围内推广。稳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和龙头企业。规范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加快5个省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建设。合作市承担好国家项目制农村改革试验任务。稳妥慎重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七、瞄准农村现代化,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二十七)强化村庄规划建设。         坚持县域统筹,按照先规划后实施的原则,体现乡村特点、地域特征、民族特色、民居风貌、农业景观、乡土文化、时代精神,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分区分类编制村庄规划,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和建设边界。将村庄规划纳入村级议事协商目录。规范优化乡村地区行政区划设置,严禁违背农牧民意愿撤并村庄、搞大社区。推进以乡镇为单元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积极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农牧民居住、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空间和产业用地需求,落实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立足乡土特征、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提升村庄风貌,防止大拆大建、盲目建牌楼亭廊“堆盆景”。      
(二十八)接续推进“5155”乡村建设示范行动。         把生态文明小康村作为乡村建设行动的总抓手,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统筹财政衔接资金、涉农整合资金以及政府债券、土地增减挂、土地出让收益、东西部协作等资金,高标准、高水平、高规格提升打造生态文明小康村220个,加快推进29个省级示范村创建。采取填平补齐、完善功能、改造提升的办法,塑造具有乡村形态美、生产美、生活美、人文美的“四美田园乡村”。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落实落细,分年度梯次推进464个发展类行政村和575个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总结提炼乡村建设示范行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树立一批先进典型,讲好乡村建设故事,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实施生态及地质灾害搬迁工程。实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探索建立完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农牧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建设指引。探索建立乡村建设奖补激励机制。      
(二十九)深入实施农牧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         加大村庄公共空间整治力度,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绿化美化亮化行动。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宜水则水、宜旱则旱,引导农牧民开展户内改厕,全年新建农牧村卫生户厕4210座。巩固农牧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成果,加强农牧村公厕建设维护。建好用好“甘肃省农村人居环境管理平台”,构建农牧村户厕信息化基础档案库,实现改厕全过程数据化管理。以人口集中村镇和水源保护区周边村庄为重点,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加强乡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设施建设。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三十)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提质扩面,新建96公里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实施农牧村公路危桥改造2座、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52公里。全面推进农牧村公路“路长制”,加强农牧村公路养护和安全管理,推动与沿线配套设施、产业园区、旅游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一体化建设。推进农牧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农牧村供水工程巩固提升,开展水质提升专项行动。持续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加快构建以可再生能源为基础的农牧村清洁能源利用体系,强化农牧村清洁供暖设施建设。支持农牧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基本完成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全过程监管制度。开展现代宜居农房建设示范。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加快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落实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加强农牧村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建设,深入开展乡村交通、消防、经营性自建房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治理攻坚。      
(三十一)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加大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提升改造,推进县级优势医疗资源向乡村下沉。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县域统筹,加强乡村两级医疗卫生、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统筹解决乡村医生薪酬分配和社保、养老等待遇保障问题,提高村医工资待遇,推进乡村医生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立专业机构、综合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全面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切实发挥农牧村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提高农牧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重点抓好农牧村新冠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农牧村老幼病残孕等重点人群医疗保障和健康服务,最大程度维护好农牧村居民身体健康。优化低保审核确认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加快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推广日间照料、互助养老、探访关爱、老年食堂等养老服务。实施农牧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加强农牧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建设,落实农牧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关心关爱精神障碍人员。      
八、完善治理体系,夯实党在农牧村执政根基      
(三十二)抓实建强基层党组织。         坚持党领导“三农”工作不动摇,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特别是县委书记要当好“一线总指挥”。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坚定不移发挥好农牧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健全和强化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功能,完善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接诉即办等务实管用的治理方式,全面夯实党在农牧村的执政根基。持续开展“四抓两整治”行动,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推行网格化管理、数字化赋能、精细化服务,加快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拓展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平台,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全面培训提升乡镇、村班子领导推进乡村振兴能力。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强化派出单位联村帮扶。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持续开展县乡巡察,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协同联动,强化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深化纠治乡村振兴中的各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迎评送检、填表报数、过度留痕等负担。对农牧村党员分期分批开展集中培训。通过设岗定责等方式,发挥农牧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十三)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强化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功能,压实县级责任,推动乡镇扩权赋能,夯实村级基础。实施农牧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不断拓展“8+”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入格联户、排查问题等重点工作,针对存在的短板和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质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巩固充实乡村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常态化推进农牧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开展打击整治农牧村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农牧村妇女儿童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等务实管用的治理方式。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创建一批乡村治理示范县、示范村镇。引导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平台应用。      
(三十四)加强农牧村精神文明建设。         持续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继续在乡村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全州农牧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关爱服务行动和乡村振兴“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持续深化“德润甘南”道德实践活动,创新用好村规民约等手段,推动形成科学文明生活方式和乡村文明新气象。深化治理高价彩礼推进移风易俗专项行动,持续整治农村婚丧大操大办、高额彩礼、盲目攀比、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弘扬敦亲睦邻、守望相助、诚信重礼的乡风民风。加强农牧村宗教活动常态化管理,加大对农牧村非法宗教活动的综合治理和依法打击力度。      
九、强化政策保障,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三十五)健全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机制。         财政资金、土地出让收入、政府债券要优先向“三农”倾斜,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民生保障、富民产业等项目要优先向农村布局,建设用地、能耗等指标要合理向农村配置。用好用活乡村振兴基金。健全政府投资与金融、社会投入联动机制,鼓励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打捆打包按规定由市场主体实施。推动金融机构增加乡村振兴相关领域贷款投放,重点保障粮食安全信贷资金需求。引导信贷担保业务向农业农村领域倾斜,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加强农业信用信息共享。加快农牧村信用社改革化险,推动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充分发挥“农金室”作用,畅通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      
(三十六)着力促进乡村人才振兴。         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组织引导教育、医疗、科技、文化、社会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领域人才到基层一线服务,支持培养乡村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专业人才和乡土人才。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开展农牧村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落实“万名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培训计划和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加大对涉农干部的培训力度。大力发展面向乡村振兴的职业教育。全州选派科技特派员347名(其中“三区人才”120名),深入农牧村一线开展技术服务。引导城市专业技术人员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返乡回乡下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继续实施农牧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教师“优师计划”“特岗计划”和“国培计划”,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青年人才开发行动。      
(三十七)推动县域城乡融合发展。         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畅通城乡要素流动。统筹县域城乡规划建设,推动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加强中心镇市政、服务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县域农民工市民化,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同常住人口挂钩、由常住地供给机制。做好农民工金融服务工作。梯度配置县乡村公共资源,发展城乡学校共同体、紧密型医共体、养老服务联合体,推动县域供电、供气、电信、邮政等普遍服务类设施城乡统筹建设和管护,有条件的地区推动市政管网、乡村微管网等往户延伸。      
(三十八)坚持统筹协调推进。         依法依规推进乡村振兴。强化系统观念,统筹协调、综合施策、整体推进,注重用系统集成方式应对复杂局面和问题。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等5个工作专班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12个专责工作组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面抓好任务落实。进一步完善各级党委农办、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部门工作协同运行机制,做到紧密联系、无缝对接。      
各县市要制定具体措施和责任清单,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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