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
甘南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甘南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州农业农村局)是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处级。甘南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州委农办)设在州农业农村局,接受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州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州委农办相关工作,接受州委农办的统筹协调。州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农业农村方针政策及国家和省有关“三农”工作的法律法规。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州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州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提出深化全州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全州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州种植业等农业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农业机械化管理和农业机械监理工作。
(六)负责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承担农业“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安监督和标志管理工作。
(七)组织全州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管理全州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州内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规监测、发布并组织扑灭疫情。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十)负责全州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编制州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跟踪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全州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全州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农业农村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对外交流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国际合作项目。
(十四)完成州委、州政府、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农业农村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量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1)州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2)州农业农村局负责植物疫病防控监督管理。(3)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州农业农村局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州畜牧兽医局有关职责分工。(1)州农业农村局承担农业专业技术培训推广、职称评聘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督管理。(2)州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项目投资管理。
二、机构设置
州农业农村局所属11个事业单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分别是:州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州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州农业科学研究所、州农村能源与农业生态工作站、州农业技术推广站、州农牧业集体经济经营管理站、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州种子工作站、州牧业机械科学研究所、州农牧业机械技术培训推广站、州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核定编制202个,其中:行政编制23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78人,截止2022年12月31日现有在职人员191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15人、遗属人员21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015.4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78.58万元,增长38.71%,主要原因是补发2021年过渡期奖励性补贴、正常晋升、上级下达专项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5845.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05.82万元,占99.32%;其他收入39.72万元,占0.6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5863.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03.06万元,占71.68%;项目支出1660.77万元,占28.3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831.40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655.98万元,增长39.66%。主要原因是补发2021年过渡期奖励性补贴、正常晋升、上级下达专项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05.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55.98万元,增长39.9%。主要原因是补发2021年过渡期奖励性补贴、正常晋升、上级下达专项等。
1、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28.00万元,支出决算为984.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发2021年过渡期奖励性补贴、正常晋升、上级下达专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6.77万元,支出决算为495.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有死亡抚恤金支出、工资基数上浮调整等因素。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3.64万元,支出决算为177.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退休人员、调出人员等医疗保障支出相应减少。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25.21万元,支出决算为3379.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发2021年过渡期奖励性补贴、正常晋升、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和省级补助资金等收入。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2.21万元,支出决算为245.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州农科所预算时将该笔款项纳入科学技术支出、州农技站纳入农林水支出,决算时使用住房保障支出核算的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03.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19.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4.67万元,增长24.64%,主要原因是补发2021年过渡期奖励性补贴、正常晋升等因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费、抚恤金、遗属生活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83.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42万元,下降10.44%,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开展会议、培训等工作,相应的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3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6万元,增长11.63%,主要原因是甘南藏族自治州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1年决算报表中未反应机关运行经费数据。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9万元,下降89.67%,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开展线下各类会议,相应的支出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92万元,下降85.03%,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开展线下培训工作,相应的支出减少。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77.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5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56%。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检测车辆,承担各县市农畜产品的检测工作。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41万元,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开展公务接待等工作。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4万元,下降86.61%,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开展公务接待等工作。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41万元,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开展公务接待等工作。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4万元,下降72.34%,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开展公务接待等工作。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26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9个,共涉及资金887.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食用菌种植技术指导、培训及试验示范经费”“州委农办工作经费”等29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项目绩效自评具体情况见各部门的决算公开报告。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无。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