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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概况及说明
发布日期:2021-09-24 作者: 来源:州能源站

州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站

2020年度部门决算概况及说明

2021-9-15

 

一、部门职责

负责全州农牧村能源、生态环境管理和保护、执法检查、农村能源新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及人员培训等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1)甘南州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站是甘南州农业农村局下属的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2)本单位核定人员事业编制为8名,截止202012月31日实有在职职工人数7人,无退休职工,在职职工比上年增加1人,因机构改革5月份划转1人。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

    本年收入合计99.40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占比为100%。较2019年增加55.95万元,增长率129%。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2019年12月划入4人,2020年划入1人,人员经费大幅增加。

  2. 支出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99.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96万元,占比92.44%;项目支出7.52万元,占比7.56%,其中0.08万元为上年结转资金。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121%,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1)基本支出

    2020年部门安排基本支出91.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4.96万元,公用经费7.00万元

    2)项目支出

    2020年部门决算安排项目支出7.52万元,分别为实施上年结转项目旱作农业工作经费0.08万元,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技术和安全管理能力培训项目1.45万元,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以奖促治资金2.30万元退化耕地治理项目3.64万元。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020年部门决算按功能指标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4万元农林水支出87.00万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2020年部门决算按经济指标分类:工资福利支出72.2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1.82万元,津贴补贴30.18万元,绩效工资1.9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7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9万元住房公积金5.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73万元,其中:奖励金10.5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0万元,系冬装费1.4万元及休假补贴0.8万元;资本性支出1.18万元,系购买办公桌椅支出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财政拨款情况

    1)编制范围

    2020年部门决算安排“三公”经费、会议费共0万元,其中:“三公”经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

    2)分项情况

    1、公务接待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0万元;

    3、培训费0.04万元,为干部在线培训费;

    4、会议费0万元

    “三公”经费开支2019年相比没有变化。

    五、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97.15万元略有减少,主要原因:为了节本增效,今年的公务费比往年调减5%。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7万元。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3. 项目预算结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的绝大多数项目实施效果符合年初绩效目标,较好的完成了年初既定目标,充分发挥了资金效益,当年2个项目自评结果为“良”,但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技术和安全管理能力培训项目受疫情等原因的影响,未能实现绩效目标,自评分值在80分以下,由于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及下半年其他工作任务重等原因,只做了给部分沼气用户分发“禁烧”及“沼气安全使用”宣传单等宣传工作,计划举办的沼气培训班未能如期召开。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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