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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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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州人大十六届六次会议第6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9-09 作者: 来源:州农业农村局

马彪顺代表:

您在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卓尼县确定为黄河流域高质量农产品示范县的建议》(第69号)由州政府批转我局办理。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卓尼县紧紧围绕“提质增效转方式、稳粮增收可持续”为主线,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以发展循环农业为目标,2020年在全州率先在各类农作物上大面积推广使用有机肥和生物农药,减量和禁止使用化肥和化学农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和农产品源污染,实施了“化学农药化肥不进县,促进农业提质增效项目”,加快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减量和禁止使用化肥和化学农药,打造农产品绿色有机品牌,实现质量兴农、绿色促农、品牌强农,全面打响绿色有机无公害的新时代。同时,我局申请的农产品品牌创建补助经费已经州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将对产品认证和品牌打造给予资金补助。并根据中共甘南州委办公室 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商品有机肥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甘南办发电﹝2021﹞26号)文件精神,由州供销社加强与州内生产企业协商,签订统购协议,企业统一以每吨不高于1050(含运费)的价格直销各县市并直接送达乡镇。按照县市政府补贴一半的要求,将农牧户自筹购买商品有机肥的价格控制在每吨525元(40公斤每袋21),切实减轻农牧民群众负担。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协调省厅,并督促卓尼县农业农村局在积极申报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的同时,加强阿子滩镇农业投入品使用和监管力度,为有机农产品生产所达到的土壤环境奠定基础,从而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基层监管能力。

感谢您们对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请一如既往的关注、关心农业农村工作,为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建言献策。

联系单位:甘南州种植业管理和农产品质量监管科 电话:0941—8239980)

  

甘南州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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