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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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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州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46号提案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9-09 作者: 来源:州农业农村局

安文熙代表:

您在州十四届政协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督促有条件的村组兴建农村合作社,基本实现“无化肥”》的提案由州政府批转我局办理。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9年,州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引导和促进全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发展的实施意见(2019-2021年)》(州政发〔2019〕35号),按照“扶优做强一批、合并壮大一批、清理注销一批”的思路,通过出台产业带贫奖补措施,刺激引导有条件的村组新建农牧民合作社,加大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推行“全域无化肥、全域无公害”绿色农业发展理念。州上出台的产业奖补措施主要有:一是建立联合社奖补机制对联合社资产总额达到8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控制在55%以下)、销售额达到300万元以上、利润额达到70万元以上、带动贫困户100户以上且按年折股分红比例不低于8%的联合社当年首次奖补15万元。二是建立示范社奖补机制。对示范社资产总额达到3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控制在55%以下)、销售额达到200万元以上、利润额达到50万元以上、带动贫困户50户以上且按年折股分红比例不低于8%的示范社当年首次奖补10万元。三是建立规模经营奖补机制。对资产总额达到2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控制在55%以下)、销售额达到70万元以上、利润额达到15万元以上、带动贫困户20户以上且按年折股分红比例不低于8%的特色种养类(产出标准为:年出栏肉牛80头以上、出栏肉羊600只以上、出栏蕨麻猪600头以上、出栏从岭藏鸡6000只以上、种植药材250亩以上、种植高原夏菜300亩以上)、旅游类、加工类等合作社当年奖补5万元。2021年,全州落实到位各级财政资金3188万元,以“牛羊猪鸡菜果菌药”八大特色产业为主,支持农牧民合作社128家。引导农牧民合作社按照有种养基地、有农业机械、有良种供给、有订单销售、有加工储藏的“五有”标准办实合作社,全州4572个合作社中达到“五有”标准的合作社2300个。全州共组建联合社99个,成员社总数745个。全州累计创建认定国家级示范社16个,省级示范社125个,州级示范社299个,县级示范社725个。同时,今年中共甘南州委 甘南州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打造“全域无垃圾、全域无化肥、全域无塑料、全域无污染、全域无公害”新甘南名片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2021年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态循环结合种养模式,农作物有机肥替代化肥替代率达到100%,全域实现无化肥的目标截止目前,全州共计产生畜禽粪便793.22万吨,资源化利用量679.59万吨,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67%。已建成有机肥生产企业14家,累计收购畜禽粪便21.95万吨、生产有机肥20.48万吨。全州在春耕生产期间,共储备调运商品有机肥5.2万吨,农作物种植使用商品有机肥5万吨,各县市用于商品有机肥补助资金达到3102.66万元,有力地保障了有机肥替代化肥工作的顺利开展,替代率达到100%

感谢您对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请一如既往的关注、关心农业农村工作,为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建言献策。

联系单位:甘南州种植业管理和农产品质量监管科 电话:0941—8239980)

甘南州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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